美丽乡村建设研究
——以日照市为例
2019-02-19王艳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2019年1期
王 艳
(中共日照市委党校经济学教研室,山东 日照 276800)
“美丽乡村”最早源于习近平总书记2003年在浙江实施的“千村万村整治”行动,2013年由农业部率先推向全国。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后,美丽乡村建设进入到一个新阶段,内涵更丰富、拓展力度更大,重要性也得到新的提升。如果说乡村振兴战略是战略层面的部署,美丽乡村建设就是措施层面的抓手。[1]从世界历史发展的规律来看,一个正常国家的发展和进步一定是城市和乡村协调发挥作用,城市主要是集聚人口、集聚财富、集聚技术,带动一个地区乃至国家经济发展,而乡村主要是提供基本的农产品、提供生态屏障、传承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文化,二者相得益彰、相辅相成,只能互补不能替代。[2]中国,作为一个国土和人口大国,即使到了2050年城镇化率达到了80%,仍然会有两三亿人口生活在农村,所以,乡村不仅不能衰败,还必须是一个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因此,建设美丽乡村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重要抓手,作为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势在必行。
一、日照市美丽乡村建设的现状
目前,我国对美丽乡村建设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学界对美丽乡村的内涵基本是从自然、社会、人文三个层面进行分析的,认为美丽乡村应该是自然环境整洁、社会环境良好、人文环境优越的统一体。姚瑞平认为美丽乡村的内涵是环境友好、资源节约,核心是绿色、循环、低碳、可持续,关键是低能耗、低排放、无污染,其治理理念应该是乡村治理的生态系统观、生态自然观、科学发展观和生态循环观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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