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路径探析*
2019-02-19仇小敏
深圳社会科学 2019年3期
仇小敏
共同体又叫联合群体,是人们在共同的条件下所结成的集合体,也就是指一些具有共同目标、共同利益、共同活动、共同责任的不同个体通过一定的形式而组成的有机联合体,它主要包括利益共同体、政治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等。任何共同体本质上都是利益共同体。马克思就曾明确指出,国家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是统治阶级一己私利的特殊利益为诉求目标的政治共同体,对被统治阶级来说则是“冒充的共同体”“虚幻的共同体”,是一种新的桎梏。马克思认为,人从来就不是孤立式的存在,自由而全面发展的自由人的联合体才是人类社会真正的共同体,正如“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571页。。虽然一些西方学者也曾经提出一系列有关共同体的各种思想,但都是“完全虚幻的共同体”。习近平则超越了西方“虚幻的共同体”囚笼,站在人类历史普遍联系共同发展进程的高度,以大国领袖的国际担当和人类关怀,以天下为己任的世界情怀,提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倡议,完整地界定了“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即“就是每一个民族、每一个国家的前途命运都紧紧联系在一起,应该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努力把我们生于斯、长于斯的这个星球建成应该和睦的大家庭,把世界各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成现实”①习近平:《携手建设更加美好的世界—在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上的主旨讲话》,《光明日报》,2017年12月2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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