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政策目标偏异及其矫正对策
2019-02-18王文龙
社会科学家 2019年1期
关键词:农村
王文龙
(湖州师范学院 农村发展研究院,浙江 湖州 313000)
改革开放40年来,经过整体性开发扶贫到区域性集中扶贫再到精准扶贫,中国扶贫事业取得很大进展,按照2010年农村扶贫标准,中国农村贫困率从1978年的97.5%下降到2017年的3.1%,农村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7.7 亿下降到0.3 亿。[1]但随着扶贫工作的深入,扶贫难度越来越大,因为剩下的农村贫困人口普遍缺乏自我发展能力,大部分集中于老、弱、病、残家庭,需要政府进行兜底救助。农村低保正是为这些特困人口提供兜底救助,使他们获得基本生活保障的政策安排,它对于实现社会公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由于技术局限,制度缺陷与信息不对称,农村低保政策在实践中存在着大量骗保,漏保、错保,泛福利化与异化行为,不仅引发新的社会矛盾,损害政府公信力,助长权力寻租,也造成负向激励,扭曲农民价值观,使农村低保目标偏离初衷。只有尽快矫正农村低保政策目标偏异,使农村剩余贫困人口得到精准救助,才能补齐精准扶贫短板,顺利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
一、国内关于农村低保政策目标偏异的相关研究及其不足
自2007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以来,农村低保制度就在全国全面铺开,针对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学者们进行了大量研究,其中农村低保政策目标偏异是学者们研究的重点。
(一)国内关于农村低保政策目标偏异研究的成果
经过十多年的研究,从已有文献资料看,国内学者对农村低保政策目标偏异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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