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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结合理念下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研究

2019-01-30朱宽胜

职业技术 2019年2期
关键词:工学职业院校院校

朱宽胜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 210002)

0 引言

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调整经济发展结构改革的背景下,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体系也需进行同步改革,逐步建立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任重道远。职业教育体系的改革是为了强化提高技能型人才的培养与发展质量,确保职业教育能够更好、更直接地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而常规的职业院校课堂教学已然不能满足该要求,改革的重要方向是加快推进工学结合,长期坚持同步开展课堂教学和校外实践,使得两者能够有机结合,相互协同。

从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的发展变迁可以看出,职业教育要想取得高质量发展,选择工学结合的教育模式是应该也是必须的,工学结合模式也是培养真正高技能型人才的重要前提。我国在21世纪初就已意识到职业教育开发性不够的问题,国家部委当时就出台了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等相关文件,要求职业教育探索学习和实践相结合的职业人才培养新模式。但我国大部分中高等职业院校在开展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实践中,存在着很多现实问题,这些问题至今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因此,进一步加强对职业教育工学结合培养模式的研究就显得尤为必要。

1 工学结合的内涵与理论基础

1.1 工学结合的内涵

工学结合,顾名思义指的是将学习与实践进行有机结合的一种教育模式,最早可以追溯到1903年,当时英国桑德兰德技术学院实施“三明治教育模式”,该学院认为学生通过传统的课堂学习往往不能掌握实操技能,因此在工程系和土木建筑系率先探索了“三明治教育模式”,也即为“学习→实践→再学习”的“三明治”模式,这种模式高效地化解了职业教育学生校内学习与校外实践脱节的问题。之后很多先进国家的职业教育都进行了工学结合模式的摸索和实践。

1.2 工学结合的理论基础

首先,工学结合是以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和实践论为先导的,在职业教育语境下,认识论研究的是学生对职业教育的认识能力和认识过程,实践论则进一步补充了认识论,强调职业教育的学生在企业的实践中对认识起决定性作用,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的发展推动着认识发展到新高度,同时还为认识不断丰富提供条件。

其次,工学结合也是科学社会主义学说中“教育和生产劳动相结合”理论的发展,职业教育开展工学结合,正是学生在接受教育后,与校外生产劳动的有机结合,也只有这样,才能使职业教育成为教育和生产劳动的有机结合体,从而成为促进社会生产和提高社会生产的有力手段,也是培养中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唯一的富有成效的方法。

最后,工学结合是体验学习理论的实践与应用。体验学习理论源于1984年库伯发表的《体验学习:让体验成为学习和发展的源泉》,体验学习理论应用到职业教育的学生培养中,正是注重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工学结合培养模式,让学习不再局限于课堂本身,把中高职学生的学习环境转变到车间、工厂、公司,将课堂教学的理论学习和实践充分结合,从而培养出市场需要的真正的技能型人才。

2 发达国家工学结合职业教育发展的路径

目前,发达国家职业教育模式大多为既彰显本国特色的职业教育模式,又有彼此相近的政策制度。综合来看,最主要的主要有德国的“双元制”教育模式, 英国的“现代学徒制”教育模式,美国的“合作教育”教育模式和澳大利亚的“新学徒制”教育模式四种类型,四种教育模式各有其特色,同时在很多方面也有其相似性(如图1所示)。

图1 发达国家职业教育工学结合的发展模式

2.1 德国“双元制”教育模式

德国能够成为全世界职业教育发展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其原因主要在于成功的探索出“双元制”教育模式,并不断地践行和优化,“双元制”教育以课堂教学和实践应用为基础,将职业教育学生的教学环境设置在学校和企业,两者交替进行,有机协同。具体来看,德国“双元制”教育模式的最主要特征是:

2.1.1 以职业而不是教学为基础

德国“双元制”教育模式更加注重职业,在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的过程中,始终贯彻生产和教育相融合的基本理念,德国出台的《职业教育法》专门把产教融合列入其中,明确企业和中高等职业院校是培养学生的共同责任人,且培养学生应该注重职业引导教学,职业为先,职业为重。

2.1.2 以法律法规为保障

德国“双元制”教育模式通过法律确保产教融合的强制执行,目前职业教育的教学和实践要求直接被列入职业教育法律体系,从而对责任人进行充分的规范和约束,相关的法律主要有《职业教育法》《劳动促进法》《手工业条例》《青年劳动保护法》和相关州的《关于职业学校的框架协议》《职业学校条例》等法律法规。

2.1.3 以政府为主导

德国政府在“双元制”教育模式中,扮演着统筹者和协调者的双重角色,在制度建设和优化上起着主导作用,同时直接规范着中高等职业院校和企业对人才培养的执行行为。根据德国政府的规定,德国中高等职业院校不直接招生,而是由企业进行招生,企业招生时向当地政府进行备案和申请,由当地政府根据企业招生的培养诉求将职业学生培养的任务分解到当地中高等职业院校,若当地没有合适的职业院校,则由政府协调分配至外地职业院校。从这个角度可以看出,德国政府在“双元制”教育模式中所起到的关键性和主导性作用。

2.2 英国“现代学徒制”教育模式

英国的现代学徒制是工学结合和校企合作的典范实践,它以职业教育过程中学生所需要的职业知识和职业技能的培养为目的,主要分为长期和短期两大类,长期的现代学徒制持续周期一般为4~5年,短期的持续周期一般为6个月。在长期学徒制的培养模式中,学生将会被安排到中高等职业院校和企业进行交替轮流学习与实践,并接受中高等职业院校和企业的双重考核,考核通过后将被授予与其专业对口的对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英国的现代学徒制最主要的特征是:

2.2.1 成熟的职业发展路径

由于“精英教育”的理念,使得英国的普通大学录取率一直较低,很多英国公民无法进入普通的大学接受高等教育,也因此促进了英国的职业教育的大发展,在现代学徒制的背景下,很多学生进入中高等职业院校接受职业教育也同样能够取得很好的发展。在英国政府、中高等职业院校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职业院校的学生从刚进入职业院校就有了相对清晰的学习和职业发展路径,完善的多种类、多等级职业资格证书使得学生和企业能够很好地匹配,并且通过整合职业教育体系和劳动力市场体系,极大程度地打开了学生的就业通道。其次,在学生接受职业教育后,还搭建了中高等职业教育后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和劳动力市场等桥梁,几乎覆盖了所有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以后的发展路径,也即为三种路径:第一种可以继续接受职业教育,获得更多的技能,并取得更高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第二种可以接受高等教育,进入“精英教育”领域;第三种则是基于现有的职业技能,在劳动力市场参与竞争,双向选择,从而匹配到最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就业单位与就业岗位。

2.2.2 较高的企业参与度

根据英国的法律法规和职业教育制度,英国企业深度参与到现代学徒制的职业教育过程中,具体包括:企业参与评价中高等职业院校,企业雇主直接加入中高等职业院校领导班子,企业直接参与制定国家职业资格标准,企业在相关的教育基金会等关键机构任职,企业和中高等职业院校共同制定校企合作管理机制,企业为中高等职业院校资助职业教育所需要的部分资金、设备和实训场地。

2.2.3 培养质量有保障

英国通过全国性的职业资格标准来确保职业教育的质量,这种全国性的职业资格标准按照不同的职业教育专业和岗位进行划分,从而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职业教育标准和职业资格体系,当学生按照要求完成所有的学分和考核时,则被授予相应等级的全国性职业资格证书,并鼓励所有学生可以进一步学习,取得高一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2.3 美国“合作教育”模式

美国职业教育中,有多种多样的工学结合实践模式。其中,最有成效的当属“合作教育”模式,合作教育指的是将课堂学习和生产性劳动实践进行结合,形成一种更优化的结构性教育手段和方式。合作教育将学生、职业院校和企业雇主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三者间的伙伴关系,三方都有各自的义务和责任。美国合作教育主要由当地的社区学院组织,学生在大一时,第一学期在学校进行学习,从第二学期开始,学生在企业实践和职业院校学习轮流交替进行,间隔时长为2个月,这种轮流交替一直持续到毕业前半年,毕业前半年学生需要在学校再次集中学习直到毕业。具体来看,美国的“合作教育”模式最主要的特征是:

2.3.1 以中高等职业学院为主导

2.3.2 学生交替性学习

学生在中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学习和企业实践劳动的时间分配参半,学生第一学期在学校进行学习,从第二学期开始,学生在企业实践和职业院校学习轮流交替进行,间隔时长为2个月,这种轮流交替一直持续到毕业前半年,毕业前半年学生需要在学校再次集中学习直到毕业。这种轮流交替性学习使得学习和实践得到了充分的结合,效果也更加明显。

2.3.3 以法律为保障

为确保合作教育模式的有效开展,美国政府颁布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包括《职业教育法》《联合研究和发展法》《帕金斯职业教育法案》和《从学校到工作多途径法案》等,藉由这些法律法规来约束和规范职业教育中院校、企业和地方政府的法律地位、资金投入和管理机制。

2.4 澳大利亚“新学徒制”教育模式

澳大利亚“新学徒制”教育模式是在英国现代学徒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经过长时间的发展,尤其是在20世纪90年代末,澳大利亚逐步摸索出具有澳大利亚国家特色的“新学徒制”教育模式,扩大了英国现代学徒制的内涵和外延,形式和内容已经和英国的现代学徒制发生了巨大变化,形成了具有澳大利亚特色的“新学徒制”教育模式,具体来看,澳大利亚“新学徒制”最主要的特征是:

2.4.1 统一性

澳大利亚“新学徒制”将职业教育的标准和能力要求进行了统一规定,具体包括职业能力标准、职业培训标准和考核评估标准三部分,并把这些标准化和统一化的标准设计固定的“培训包”,“培训包”是澳大利亚“新学徒制”模式的重要亮点,它是在国家统一指导下由专门的机构开发设计出来的,中高等职业院校和企业都需要按照“培训包”中固定的教学和实践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培养完成后,再按照“培训包”的考核评估标准对学生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发放全国性的职业资格证书。

2.4.2 灵活性

一直以来作物炭营养的供应由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完成,在一些设施农业中,通过人工增加二氧化碳浓度,提高作物产量,被称为气肥。随着小分子有机物质的研究,大家认可了小分子有机物直接被作物吸收,影响农产品产量和品质。近年,肥料市场产能过剩、竞争加剧,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成为企业的重点,生物质炭基肥开始在市场上大量出现。如果走走市场就会发现,市面上大量传统肥料企业的包装已经更换为印有“生物炭基肥”字样的“新品”,只是没有作为新型有机肥登记罢了。

澳大利亚“新学徒制”的灵活性体现在职业院校学生的“用户选择”上,这也是“新学徒制”的亮点之一,“用户选择”指的是根据学生自身情况选择培养项目、时间、地点、方式、职业院校、老师和企业,使得整个的培养模式具备很大的灵活性,政府则是根据不同院校和企业所接受职业教育学生数量的多少进行资助。“用户选择”不仅可以方便学生的灵活选择,更能够将竞争引入到中高等职业院校和企业,从而促进了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2.4.3多样性

多样性体现在不同的对象和培养内容,传统的学徒制学生年龄以20岁以下为主,而澳大利亚“新学徒制”培养对象的范围扩充了很多,对年龄几乎没有限制,澳大利亚规定只要完成义务教育的人都可以参加职业教育,从而最大程度地激发全社会职业技能的再学习和再培养。在培训内容上也有很多的扩充,从过去的传统行业向电子信息、旅游商贸和各类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发展,目前澳大利亚职业教育门类近4000种。

3 工学结合理念下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应然路径

3.1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目前,我国已经颁布并实施《职业教育法》,虽然该法律中规定了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在实行产教结合方面的相关责任和义务,但仍比较笼统,且对企业培养职业教育人才的要求过低,《职业教育法》规定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职业教育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企业进行改正,若企业拒不改正,政府将对企业收取企业应当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而发达国家的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则是强制规定和要求企业必须承担相应的培养职业教育学生的义务和责任,这种责任是不允许逃避的。我国需要健全《职业教育法》,各地同时制定相应的地方性配套法规细则,确立工学结合的法律地位,更加严格地要求和明确政府、中高等职业院校、企业和学生需要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3.2 建立工学教育多方协同管理机制

政府应该加强统筹,监督和指导其他主体,并出台落实工学结合的具体政策制度,特别是关于中高等职业院校和企业的强制合作机制及其对应的奖惩机制,建立好职业院校和企业合作的资源库,实行准入和退出管理,同时要深入推进中高等职业院校的治理结构改革,促成企业、行业协会两方代表参与到中高等职业院校的教学管理中。

职业院校应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加强招生前与企业的协同与合作,将各专业的培养与社会需求充分接轨,培养方案要和企业双方共同制定,并且要加大学生在企业实践中的考核,将实践考核权充分放给企业。

企业和行业首先应该提高与职业院校合作办学的意识,不要过于短期导向,工学结合不仅可以为企业解决用工问题,获得更多的人才储备,还能够促进企业增加竞争力,履行社会责任,提高企业名誉度。企业还需充分参与到中高等职业院校的招生、专业设置、制定培养方案、教学和就业指导中去,为职业院校的发展献计献策。同时,企业还可以将企业内部的员工送到职业院校进行在职教育,并与院校开展各类科研与研制的相关合作,充分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学生在工学结合教育模式下既是培养对象,也是培养主体,在这种模式下,学生起着培养目标是否达成的决定性作用,所以一定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才培养观和发展观,告诉他们课堂学习和企业实践的结合能够给他们带来什么,能够收获什么。同时,注重改善企业实践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报酬,在学生充分履行实践责任和遵守企业规章制度的前提下,企业应该给学生一定的培育环境。职业教育的学生到企业实践是他们首次踏入社会,在行为举止和工作付出方面仍然需要引导和适应,有条件的情况下,学生在企业实践期间,职业院校最好配备一名学校老师进入企业,给予学生更多的职业指导和心理疏导。

3.3 优化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

目前,我国虽然已经有相对统一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也有了全国性的职业资格证书,但前者由教育部门主管和制定,后者则由人社部门主管和实施,即使在工学结合的政策背景下,职业院校和企业也无法做出明确的、统一的培养动作,职业院校往往更倾向于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培养方案来实施,而企业则更倾向于按照职业资格证书体系来培养。因此,我们应该优化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按照澳大利亚新学徒制的“培训包”模式,建立标准化的职业能力标准、职业培训标准和考核评估标准,从而使职业院校和企业有共同的目标。同时,在此基础上,建立统一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体系,加快构建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文凭相衔接的制度。另外,职业院校和企业要共同创新教学管理体系,实施学分制、交替性培养、工学结合培养质量监控和综合评价等培养体系。

4 结语

经过国内外长期的理论和实践证明,职业教育的长久发展一定要依靠工学结合,长期坚持同步开展课堂教学和校外实践,使得两者能够有机结合,相互协同,这是保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根据西方发达国家职业教育工学结合的发展实践和科学研究结果,当前阶段,我国应着眼于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建立职业教育工学教育多方协同管理机制和优化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让职业教育充分释放能量,实现我国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从而让职业教育能够更好、更直接地服务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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