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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民间体育节事的发展
——以广西马山县壮族会鼓文化节为例

2019-01-25杨海晨

社会科学家 2018年11期
关键词:体育节节事马山

张 萍,王 溯,杨海晨

(1.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体育部,广西 桂林 541004;2.福建师范大学 体育科学学院,福建 福州 350108)

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挖掘民族文化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社会背景下,许多的民族传统节日得以恢复,而且还发明了一些节日。但是,发明的传统节日,虽赋予了地方性的知识,其表现形式、内涵意义等都已与以往有所不同,并逐渐成为一种专门组织、策划的节事活动。从文化的角度来说,节事活动的被发明也是节日及其历史传统得以重构、文化得以再生产的过程。这个过程无疑将对节事所在地的经济、社会和文化产生一定影响。[1]在世界性、全国性的文化政策变化体系中,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民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也成为发展地方经济、强化民族国家认同的有效手段。[2]

“壮族三月三”是一个有着深厚文化底蕴的民族传统节日,于2014年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本研究以“壮族三月三”的民间体育节事马山会鼓文化节为个案,课题组分别于2015年4月12-24日、2016年3月18-21日及4月7-10日三次在“壮族三月三”节事前、中、后期对广西少数民族民间体育节事甄别性的选择和会鼓文化节事期间进行了人类学的田野调查。第一次田野调查由杨海晨博士组织四所高校、三个课题组成员组成的五位同仁共同参与,采用集体会谈和讨论的方式制定访谈内容,以人类学的参与观察法、和访谈法进行调查,并及时总结对所看、所听、所想的调查内容予以分析讨论,以人类学和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来阐释和研究,是一次体育人类学学术共同体的有益尝试。而采用“多次、短期、深度访谈”也是体育人类学较为流行和实用的田野调查方式。[3]本研究基于社会学理论“传统的发明”,研究马山壮族会鼓文化重构后与会鼓文化节的发明,并对其发展予以解读和思考。

一、解析“传统的发明”

自从埃里克·霍布斯鲍姆(Eric Hobsbawm)The Invention Tradition一书出版后,“传统的发明”这一概念经常出现于民俗学、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中。尤其当传统文化、民俗文化作为一种文化资源被认识,特别是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对10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称进行的修订,明确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传统体育”属性后,表明了传统体育是“活态”属性的“文化遗产”,它既承载着各民族的历史文化,又是现实的、与人们生活实践紧密相关。因此,“传统的发明”理论的引入具有较强的社会意义。但学界不应有这样的误识,认为传统是古老相传的,而不能是当下发明的。[2]“那些表面看来或者声称是古老的‘传统’,其起源的时间往往是相当晚近的,而且有时是被发明出来的”。[4]但即使是在《传统的发明》所批判的那种并非远古的做法当做悠久传统的做法也不是完全凭空“发明”出来的。[2]“被发明的传统”意味着一整套通常已由被公开或私下接受的规则所控制的实践活动,具有一种仪式或象征特性,试图通过重复来灌输一定的价值和行为规范,而且必然暗含与过去的连续性。[4]而传统节日正是具有这种功能。英国人类学家安东尼·吉登斯指出,“传统具有一种有机特征:它们发展并成熟,或者衰微和‘死亡’,传统的重要特征是它的动态性,它是在社会实践中不断地被建构和重新建构的,因而并不存在一种经世不变的固化的传统。[5]所以我们应关注这些“被发明的传统”,在社会变迁下如何发展和延续。

二、基于文献的节事研究

(一)节事的概念及研究现状

“节事”是国际上使用较为规范的管理学术语,本研究涉及的“节事”的定义取自戴光全对其做出的解释:节事(festival&special event,FSE)是一个首先由西方学者提出的组合式的概念,即节庆(festival)和特殊事件(special event)的统称,中文也经常被译为“节事活动”。[3]与国外实践不同,中国的节事从来源上看,既有立足本地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的节庆活动,又包含政府策划的节庆和特殊事件。[7]但据资料显示,国内现有节事研究文献的资料主要来源于论文、书籍、报刊和官方统计,深度访谈、实地调查等采集第一手资料的研究方法使用却不多,这对节事研究结果的可行性有一定负面影响。[8]当今民族民间体育节事亦融入时代的元素,既有民族传统体育,也加入各类体育赛事,这也是“一个亟需开拓的研究领域。[9]

(二)“壮族三月三”节事概况

农历三月三,古称上巳节,相传是皇帝的诞辰,是王母娘娘开蟠桃会的日子。魏晋以后,上巳节改为“三月三”,沿袭至今。“壮族三月三”又叫“歌圩”或“歌节”。自古以来,人们在歌圩中,唱爱情歌、生产歌、历史歌等,不仅可以谈情说爱、勾勒生活、传承历史,还会有抛绣球、抢花炮、打扁担等民族传统体育活动。2014年,“壮族三月三”确定为广西人民的传统节日,同年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至2017年,各市、县,甚至各乡屯都有节日的具体安排,例如武鸣三月三歌圩节、柳州三月三花炮节、河池“演武节”、百色三月三泼水节等民俗文化活动,形成了以“壮族三月三”为专属品牌,以文化生态旅游发展区域经济。广西世居的11个少数民族有民族节日80多个,形成了300多项节庆体育活动。[10]而以民族传统体育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民间体育节事,如三江侗族抢花炮、融水苗族斗马节等,已广为流传。而有些节日,如本文研究的壮族会鼓文化节,则是新发明的节日,借着“壮族三月三”的东风及广西发展民族传统体育节庆的政策指引,能否真正成为新的传统,也是社会学及体育人类学理论方法交叉融合应用于体育发展的路径尝试。

三、马山壮族会鼓的田野调查

(一)会鼓的社会文化生境

马山县位于广西中部,地处红水河中段南岸,大明山北麓,境内多山,大体分东西两大部,东部多大石山,西部多丘陵,是全自治区有名的山区县之一。1951年7月1日,经广西人民政府批准,原那马、隆山两县合并为马山县,取那马的“马”和隆山的“山”两字合为县名,县治设在隆山县城厢镇(今白山镇)。马山县隶属南宁市,全县辖7个镇4个乡,145个村,6个社区,2580个自然屯。①http:∥msx.gov.cn 马山县政府网。有壮、汉、瑶、苗等11个民族,其中,壮、汉、瑶三个主要民族为世居民族,各有自己的语言,本族人交谈以母语为主,族际间以壮语或汉语西南官话作为交际工具。全县总人口55.26万,少数民族人口46.08万,壮族人口居多,有41.44万,占75%。马山是民歌之乡,壮族三声部民歌就发源于此,并于2008年和壮族会鼓分别入选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与另一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扁担舞被誉为“马山文化三宝”,曾多次被国家文化部授予“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壮族会鼓,主要分布在马山县白山镇、百龙滩镇、古寨等乡镇的150多个村屯,马山浓郁的壮民族文化,是滋养会鼓文化的沃土。

(二)会鼓起源之说

关于会鼓起源广西壮族自治区马山县申请国家非物质遗产资料有这样的表述[11],会鼓的起源和传说有两种:其一是起源于战鼓之说。古籍记载:宋代侬智高叛乱,狄青率军平乱,当时在马山古零镇金刚寨当地土民筑城屯兵抵御宋军,此次战斗宋军两天攻打不下,每至天黑,“宋军鸣金收兵,土民擂鼓而进”(至今金刚寨遗址仍在)。其二是驱鬼避邪的民间传说:古时有一人,每逢赶圩行至半路,都有一个野鬼跃上其肩,只闻其言不见其行,到了晚上,家中小孩惊叫,鸡飞狗跳,不得安宁。这人就问:“这个鬼,你不怕我,你怕什么?”鬼回答:“人我不怕,我怕闪电雷鸣。”此后,这人便用牛皮来制成鼓,以鼓声代替雷声。结果,鬼就再也没有出现。

(三)会鼓现状之述

马山县现有六支会鼓队,有大同、百龙滩百龙、白山、白山社区、群乐及杨帆壮鼓队。(如下表)

会鼓队名 队长 人数 鼓(面) 成立时间大同会鼓队 韦建庭 60余人 100余面 2004年百龙会鼓队 王政伟 80余人 70余面 2005年群乐会鼓队 陆继民 60余人 60余面 2015年白山会鼓队 梁耀京 60余人 50余面 2001年白山社区壮鼓队 罗世昆 40余人 50余面 2003年杨帆壮鼓队 兰庆扬 20余人 10面大鼓30面小鼓 2015年

1.会鼓之传承人

会鼓第一代传承人赖成辉,群乐乡百悟屯人,65岁。7岁跟父亲学打鼓,1958年春节,大人们奔走乡里打年鼓(即有年头的老鼓),我们这些孩子就跟着看,自己记鼓点,慢慢地听会了也跟着打。制作会鼓,也是跟父亲学的。会鼓第二代传承人韦建庭,白山镇大同村乔美屯人,62岁。9岁开始打鼓,大同会鼓传承基地传承人,被誉为“马山鼓王”,精通打鼓和制作鼓。自己拥有十几面鼓,传承基地的七、八面鼓全是他亲手做的。关于会鼓的传承方式两代传承人都表示是口口相传,现场教,写的鼓谱很难教,而且之前并没有鼓谱,为了方便鼓谱的保存,现在也在做记录和整理。两代传承人无血缘关系,在选择徒弟时,只要肯琢磨、肯吃苦就行。传承人不仅要会打、会教,还要懂得编鼓谱,更要有份对会鼓文化的热爱。

2.会鼓文化之流变

据《隆山县志》记载,每年春节期间,青年人抬出大鼓到村外旷地敲击,并配有锣、钗。比赛时,谁敲击的时间长、音量高,谁赢。输者,往往设筵席款待赢者。此风俗,五十年代初(20世纪)尚存,今已少见。①http:∥msx.gov.cn 马山县政府网。百龙会鼓队,75岁的WZJ讲到:“50年代还打壮鼓,60年代少了,“文革”后不让打,都停下来了。从1983年开始有鼓队,逐渐打鼓的慢慢就多了”。他回忆到50年代的赛鼓是这样的情景:“大人们用绳子将鼓拴起来,一、两面鼓就行,扛着鼓走,跟着鼓打,比谁打得久。村屯之间,每年都比赛,甚至抬着鼓打到毗邻的都安县”。第二代传承人韦建庭说,会鼓之前主要是节日和春节打,平日并不打,会鼓有大家聚集在一起打鼓之意。据老人们相传,旧时各屯主要是男人们对擂,不仅比谁打鼓的声音传的远,也比体力和耐力,是一种力量的较量。随着社会变迁和观念的改变,现在打会鼓的女子人数和男子基本对半。会鼓的表演也更趋向于拼花式,鼓不仅分大、小鼓,也有板材制作的圆形鼓和原木制作的长形鼓,比的不仅是智慧,更是经济(原木制作的鼓每个鼓至少需要两三千元,而且是纯手工制作)。逐渐,会鼓表演适合于春节、嫁娶、添丁、迎客、祭祖、比赛、各种赛事开幕式助演等很多种场合。

四、会鼓文化的重构与会鼓文化节的发明

(一)会鼓文化的重构:传统的再造

《隆山县志》有这样的记载,马山壮族会鼓始于宋末元初,已经有近千年的历史。现在的牛皮鼓是由铜战鼓演变而成的,人们把坚硬的树木锯、钻成空洞,并在两头盖上牛皮,用竹篾把两边牛皮拉紧,然后晒干制成了牛皮鼓。每逢春节和有重大庆典活动,在此前后的一个月内,各壮村山寨约定每户需派一壮丁参加敲鼓。鼓声昼夜不息,一是防外寨歹人入侵,作报警之用;二是驱邪镇妖,保佑山寨平安,祈求来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六畜兴旺。[12]这是壮族会鼓文化申请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史籍资料,证明会鼓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文化,但并没有正史记载的佐证。关于壮族会鼓起源于宋代狄青平乱侬智高叛军的历史事件的传说,也被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宾阳炮龙节”所引用,但已被历史学家证实并非史实,而是人为的进行传统的再造。[13]地方政府及文化工作者通过与过去具体的历史事件建立连续性(或是通过半虚构,或是通过伪造来创造一种超越实际历史连续性的古老过去),[4]同样民间也以自己的方式让古史传说不因为文化人的证伪而丧失价值。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传统的各种象征形式就是社会参与者进行社会展演时可以用来投资的“符号资本”,而不是一套空洞的文化理念或价值体系。传统的再造只不过是人们在现代性困境中重新认识自己的文化世界并力图造成文化改变的过程和所运用的策略。[14]

(二)会鼓文化节的发明:传统的延续

2007年至2016年持续9届的马山文化旅游美食节以马山壮族文化、旅游、美食三大方面为主线,以“马山三宝”壮族三声部民歌、壮族会鼓、扁担舞表演为传统项目,进行市场化运作,由政府引导推动,企业参与资金投入,会鼓文化并未专门作为节事主题进行策划组织。随着2014年广西“壮族三月三”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后,政府才以各民族节日、民俗体育等节事方式进行统筹运作。2016年3月19日白山鼓祖文化节启动了中国黑山羊之乡·马山月月生态文化旅游节的帷幕,会鼓节事才真正纳入“壮族三月三”的节事品牌。会鼓文化的发源地在白山镇,节事活动在白山镇立星村外托屯举行。节事当天,六支会鼓队盛装出席,每队十个会鼓,每鼓配一锣一镲共三十个队员,男女、老少皆有。在白山会鼓队带领下,集体打传统鼓,鼓声铿锵有力、响彻天际。开幕式结束后各队分布于田间小道,竞相比拼,比鼓声、比鼓点、比表演内容等。百龙会鼓队鼓的外形呈扁圆形,用木板制作而成,既便于运输,又经济实惠。大同会鼓队是传统的原木纯手工制作,不同的是有的鼓面上雕刻了壮族的图腾“蛙”,会鼓传承人韦建庭认为它是壮族会鼓文化的直观表现。白山和白山社区会鼓队的会鼓鼓型不仅有传统长圆形原木,也有扁形木板制作而成,同时还有大、小鼓之分,丰富了表演内容。而群乐会鼓队只为保卫会鼓原初的状态,旨在对表演内容的创新。杨帆壮鼓队的鼓身来自于东兰县一个原始森林里倒覆了的百年老树,做成了六面壮鼓,最大的鼓身达到了一米五,鼓面直径有一米二,这面鼓是马山县最大的壮鼓。由此,会鼓文化节无疑是发明的传统节日,但能感受到会鼓文化被当地民众所喜爱,而且不断地去传承和创新。毕竟对老百姓来说,依照所在地的习俗过节,是件特别贴心的事。加之“现代礼仪表演颇为壮观,以至于观察者都会认为这种仪式向来如此。”[4]节日本身所带有强烈的历史意义,担当着文化记忆载体与媒体的功能,[2]是否成为传统的延续,取决于民众的参与程度和节事的传播能力。

五、会鼓文化节事的解读与发展的思考

(一)少数民族民间体育节事的发明促使“再造的传统”成为“传统的延续”

发明的民间体育节事的首要功能即是作为“文化工程”在公共性场域对游客进行“展示”和“观赏”,实现地方政府对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及发展文化生态旅游的目的。而要实现民间社会自身即族群在民间性场域对“文化传统”的“寄寓”与“满足”的功能,民间体育节事所展示的传统体育活动是民间宗教与文化心性需求的自然体现,若要成为真正的文化传统,必须通过周期性的节事活动和民间社会的不同场域形成并共享的两个既相对区分,又相互联系的结构性空间,这样即使在现代社会变迁中虽然自身也会伴随时空条件的变化而变化,但基本上仍可以视作“传统的延续”。[15]会鼓作为族群的核心象征物,促使族群认同,会鼓文化节事则是传播媒介,传播结果即是对族群认同的加强,进而在新的社会和文化的脉络中,促进了会鼓文化自觉的再生和创造,并成为传统的延续。

(二)少数民族民间体育节事的发明既可实现国家-地方-民间互惠、互赢,又可实现国家对传统的本土文化象征模式的利用

我国是一个政权组织建设极为有效和强大的国家,地方行政体系在主导地方社会生活方面仍占据重要地位。这一点在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特别突出。[16]新时期下的国家、地方、民间的互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背景中形成了一个新的耦合点。作为地方政府,不仅可以彰显由文化遗产所带来的特殊的文化魅力,也可以获得商业和税收上的实际利益,还可以传达国家意志,培养国家认同意识,体现制度优越感。[17]马山会鼓节事是一个必须多方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的综合性文化工程。地方政府把具体的设计和实施放手给民间力量(民间社会组织社会精英及会鼓传承人)来完成,这样既可以体现国家与民间的合作,实现互惠、互赢,还可以实现国家对民间及民间生活的承认与肯定,达到民间在国家中。并通过参与诸如2014年体操世锦赛、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等国际体育节事不断推进,使壮族会鼓文化逐步升华,这就使得会鼓文化具有了符号性和象征性。在当前多元一体的民族国家中,国家权力对传统的本土性资源正在利用,而利用的途径就是使用本土的象征模式。

(三)少数民族民间体育节事的发展根本上要以改善民众的经济生活为主旨,才能实现传统的延续

谋求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是国家主导下的发展话语,尤其在脱贫等方面更加为社会所关注。而当前诸多的以少数民族文化生态旅游冠名的节事活动,村民只是“看热闹”的观众,所谓的“扶贫”也只扶到了本并不贫的商人和社会精英身上,使得政策实施陷入困境。[18]其实对于老百姓来说,参与本民族的节事活动就是实现自身对文化传统的“寄寓”与“满足”功能和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因此,壮族会鼓文化节事的发展:首先,尊重地方性知识和文化整体观,唯有如此,节事文化才能真正融入民众生活;其次,会鼓文化和生态旅游协调发展才能为当地民众带来收入,提供经济发展的机会。三是,在新时代背景下,会鼓节事不仅要协调好传统体育文化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及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关系,[19]还要注意结合当下传统节日的存在形态和演变逻辑,顺应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的需求,最终惠及民生,使民众过上美好生活,才能真正实现传统的延续。

六、余论

当今的少数民族民间体育节事活动内容更趋丰富,它实现着传统的延续,同时也融入了民间体育赛事,它是三民(民族、民间、民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20]民间体育赛事以其自身的独特性,常常是区域民俗节日的主角,如2017年11月6日罗城仫佬族依饭节的舞草龙大赛,仫佬族民众对其的关注和参与程度更多于依饭节独有的师公祈福表演,尤其舞草龙比赛前师公对草龙的点睛仪式,人为地使舞草龙承载了仫佬族依饭节的节日文化。而诸如此类的民间体育赛事,对地方的文化建设和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文化建设工程,是具有实践意义和前瞻性的,这也是笔者需要拓展的研究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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