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由贸易港的演进及发展研究
2019-01-21彭岚赵文瑜
区域经济评论 2018年3期
彭岚 赵文瑜
1975年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把自由经济区定义为:“本国海关关境中,一般设在口岸或国际机场附近的一片地域,进入该地域的外国生产资料、原材料可以不办理任何海关手续,进口产品可以在该地区内进行加工后复出口,海关对此不加任何干预。”根据该定义,自由经济区是具有“境内关外”性质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随着国际贸易和开放型经济的不断深化,各国各地区出现了多种“本质相同、功能各异”的自由经济区。自由贸易港是自由经济区的一种初始形态,建于1547年的意大利热那亚湾雷格亨港是世界首个正式命名的自由贸易港。由于历史条件、建设目的、功能需求和管理体制不同,自由经济区在演进过程中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功能特征,各种类型的自由经济区可以视为自由贸易港功能拓展、形态异化和制度演化的产物。
2013年后,中国自由贸易港发展战略提速。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在推进现有试点基础上,选择若干具备条件的地方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2017年3月,国务院公布了《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自由贸易港区”首次作为完整概念提出。浙江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明确指出“对接国际标准初步建成自由贸易港区先行区”。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提出“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明确了自由贸易港是“设在一国(地区)境内关外、货物资金人员进出自由、绝大多数商品免征关税的特定区域,是目前全球开放水平最高的特殊经济功能区”,进一步凸显了以自由贸易港为抓手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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