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戏曲小剧种语言特色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
2019-01-21周爱华
齐鲁艺苑 2018年6期
关键词:戏曲
周爱华
(山东艺术学院戏曲学院,山东 济南 250300)
“地方戏曲”的概念相对于京剧、昆曲等全国性剧种而言,是明末清初以来形成的流行于多地区或局部区域的戏曲剧种。这个概念包含时间、地域两个因素,缺一不可。宋元南戏、明代四大声腔,虽流行于局部区域,但不是地方戏曲,因为地方戏曲是相对于全国剧种而言,只有昆曲在明末成为全国剧种以后,才有了地方戏曲的概念。再如昆曲和京剧,虽然在时间维度上合于要求,但是又流行于全国,因此也不是地方戏曲。形成于各地区的戏曲剧种,受地理位置、民风民俗等因素影响而形成不同的特点。山东地方戏曲小剧种发端于民间,念白多取自方言俚语,唱词多以朴实为美,适合于表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思想感情。为了收到良好的演出效果,小剧种还常在剧情中穿插一些滑稽之语,引人发笑,因此很受当地观众的欢迎。小剧种语言直白,大量使用方言俚语,充满民间奇思妙想,不仅使用“飞白”制造插科打诨的效果,而且使用“水词”延长演出时间,同时达到教化观众的目的。
一、语言不避粗陋
通观古今戏曲,成功地流传并保存下来的,总是那些为大众所喜闻乐见的作品。小剧种形成初期多在口头流传,面对的主要观众群体又是当地百姓,所以其语言更加本色浅近,甚至不避粗陋,带有明显的艺人集体创作的特征。
中国的戏曲语言经历了一个由俗到雅,再由雅还俗的漫长过程。戏曲出自民间,直到文人参与创作以后,才一度逐雅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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