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模式下退回业务存在的问题
2019-01-13熊学海郑幸
现代企业 2019年12期
关键词:银行
熊学海 郑幸
近年来,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持续推进,财政集中支付业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财政部门组织协调全面上线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和预算单位也上线运行了相应的自助柜面系统,推动了财政授权和直接支付业务从手工向电子化模式过渡,实现了集中支付业务的便捷化、高效化、安全化和低成本运行。但从近期实践运行情况看,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模式也产生了一些弊端,如弱化国库支出事中监督,其中由于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流程设计和日常业务管理存在问题,导致零余额账户出现贷方余额,亟需关注解决。
一、国库集中电子化模式下退回业务存在的问题
1.电子化退回清算需要预算单位先确认。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各级国库集中支付清算办法,代理银行“先支付、后清算”,当发生集中支付退回时,代理银行根据零余额账户的贷方金额,填写集中支付申请退款凭证和汇总清单,提交国库,主动将退划资金划转国库单一账户,集中支付退回不需要预算单位确认。
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上线后,根据各级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联合颁布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办法,退款清算流程为:代理银行收到退回款项后,在银行系统中预匹配对应支付凭证信息,匹配结果自动反馈到自助柜面业务系统,预算单位在自助柜面业务系统中确认银行预匹配的退票信息,确认结果自动反馈到国库集中支付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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