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发展“枫桥经验”提供高质量 检察产品供给的途径思考
2018-12-27宋巧惠张玉山
法制与社会 2018年35期
宋巧惠 张玉山
摘 要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世情、国情、社情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思想多元、利益多样、矛盾多发,尤其是社会技术化、信息化更使一些矛盾的关联性、敏感性、对抗性增强。面对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基层检察机关如何把握司法规律,做优监督主责主业,使工作开展既符合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要求,又切实担当起新时代赋予的历史重任,必将成为检察人思考和实践的课题。本文以为,要破解新时代提出的新要求,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通过发展“枫桥经验”,努力在供给侧提供高质量更丰富的检察产品,不仅是基层检察机关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社会治理新格局的所在与要求,也将是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前提和保障。
关键词 “枫桥经验” 基层 检察机关 检察产品 供给侧
作者简介:宋巧惠、张玉山,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12.208
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于1963年创造“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经过55年的风雨洗礼,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成为新时代依法治国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一个样本。作为一种历久弥新的经验做法,“枫桥经验”始终根植于基层,并结合时代发展,不断推陈出新,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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