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电影企业制片承包人酬金的会计核算
2018-12-21宋世强
赢未来 2018年15期
摘要:本文介绍了电影企业制片承包人酬金“保底分成”或“以销定酬”的影片摄制承包办法,分别以未来实际发行收入高于合同预计发行收入和未来实际发行收入低于合同预计实际收入两种情形,对这两种承包办法下的制片承包人酬金的会计核算进行了分析和应用举例。对承包人酬金会计估计偏差所作的影片摄制成本的调整主要通过“库存商品”价值的调整来实现,分析了这种调整不会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关键词: 电影企业;制片承包人酬金;保底分成;以销定酬
一、引言
作为一种商业化激励手段,“保底分成”或“以销定酬”是目前一些电影企业较多采用的影片摄制承包办法。“保底分成”是指电影企业与影片摄制主创人员或者制片责任人(承包方)事先合同约定一个相对较低的基本酬金(亦称“保底酬金”),然后按影片日后实际发行收入或毛利取得一定的分成比例的酬金。“以销定酬”是指电影企业与影片摄制主创人员或者制片责任人(承包方)事先事前合同约定承包人无保底酬金,其全部报酬仅与影片日后的实际发行收入的一定比例挂钩。
二、承包人酬金的预提方法
实行影片摄制承包办法的电影企业支付给承包人的酬金金额大小将取决于合同规定期间内企业取得该影片发行收入的多少。承包人酬金是电影摄制过程发生的生产成本,应该及时计入“生产成本”,但由于不能事前全部准确确认,而需要根据双方承包合同的约定,并结合企业以往同类影片收入的历史数据进行预先作出会计估计予以提取,待影片销售收入实现后,企业再依据该片的实际发行收入和合同约定办法,与承包人进行有关报酬的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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