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军队建设方针探析
2018-12-15★
军事历史 2018年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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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人民解放军由革命战争年代转入和平建设时期,军队建设的内外环境、使命任务均发生重大变化。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审时度势,经过不断探讨和完善,最终确定建设一支现代化革命军队的总方针,为人民军队全面展开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南。
一、现代化建军思想的初步提出
在1949年9月21日召开的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上,毛泽东指出:“我们将不但有一个强大的陆军,而且有一个强大的空军和一个强大的海军。”[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年,第6页。会议通过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加强现代化的陆军,并建设空军和海军,以巩固国防。此后,军队主要领导人不断探讨军队建设问题。1949年11月11日,朱德在华北军政大学讲话中提出,部队“要很快地正规化”,“掌握联合兵种知识”。不久,他在空军、海军政治工作会议上分别强调,要:“建成一支完全新式的、强大的人民空军”,“拥有一支强大的和陆军同样英勇善战的海军部队”[注]《朱德军事文选》,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7年,第436、第484页。。1950年5月,代总参谋长聂荣臻在全军参谋会议上指出:“我们要现代化……加强空军、海军及其他兵种建设。”[注]《聂荣臻军事文选》,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2年,第324页。其他领导人在不同场合也有此类指示。
同时,军委总部、军兵种在工作指示中也对军队建设问题进行了一些论述。1950年8月,海军在第一次海军会议上确立“建设一支现代化的、富有攻防力的……战斗力量”的建军方针,并要求部队“严守纪律、服从命令、整齐划一的正规化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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