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叶剑英元帅领导军事科研全面深入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的理论与实践
2018-12-13金立昕
国防 2018年6期
关键词:思想
金立昕
内容提要:叶剑英元帅亲自主持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把“军委主席负责制”正式写进宪法。特别是在上世纪50~70年代领导军事科研工作期间,叶帅是全面深入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的忠诚实践者、捍卫者,做到真心崇敬领袖,自觉维护核心;坚持理论武装,保证正确方向;勇于担当作为,忠实履职尽责。堪称后人学习的典范。
中央军委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入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的意见》,开宗明义指出:“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是党和国家军事领导制度长期发展的重大成果,凝结着我们党建军治军的宝贵经验和优良传统。”这一精辟论断,从历史的纵深为我们理解和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认识维度与时空坐标。
叶剑英元帅是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军事家,长期担任党、国家和军队重要职务的卓越领导人。战争年代,他先后担任中革军委总参谋部部长、红军总参谋长、八路军参谋长、中央军委参谋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参谋长等,对我党我军许多开创性、奠基性军事制度的制定与完善,作出了重要贡献。新中国成立后,他历任国防委员会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国防部长、中共中央副主席,参与领导制定了党和国家的一系列重要军事领导制度,特别是他担任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期间,亲自主持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即1982年《宪法》),把“军委主席负责制”正式写进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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