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视角下“农超对接”收益分配问题
2018-12-07姬文哲
现代商贸工业 2018年32期
姬文哲
摘 要:以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作为调查地点,选择经济作物猕猴桃作为调查品种,运用Shapley值法分析“农超对接”的收益分配结构。经调查显示,农户、合作社、超市的收益分配比例是55.36%、21.75%和22.89% 。根据Shapley值法调整后,以上三个经济主体的收益分配变为47.35% 、22.17%和30.48% ,使三个经济主体的收益分配更加合理。根据研究,为促进周至县猕猴桃“农超对接”效率,应建立统一标准进行猕猴桃生产和筛选,并且适当降低超市准入门槛。同时,政府应加大猕猴桃种植技术普及,并且可以建立专门的种植园区进行翠香、红阳等技术要求较高的猕猴桃的种植,保证供应量,维持物价,保障农民利益。
关键词:“农超对接”;收益分配;Shapley值法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8.32.011
1 引言
在如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下,如何提高“农超对接”物流网络的效率,在不同经济主体之间合理进行收益分配,对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产品生产销售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性意义。
周至县是中国猕猴桃主要提供地点,并且猕猴桃生产技术已经普及,已经形成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研究周至县猕猴桃有关“农超对接”收益分配问题具有一定合理性。
2 文献综述
截至目前,国内外有很多学者都对“农超对接”方面问题有过深入研究。国内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即“农超对接”绩效评价以及效率问题、“农超对接”的收益分配。现在国内外“农超对接”的供应链模式分为以下三种形式:(1)家乐福“农户+专业合作社+超市”模式;(2)沃尔玛“农户+ 中介型农产品公司+超市”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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