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创新概念研究的综述
2018-11-26陈孜顺
商情 2018年45期
关键词:创新
陈孜顺
【摘要】1912年,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提出“创新理论”。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西方的经济学家们逐渐将“创新理论”引入金融领域,即“金融创新”,并对此展开了深入的研究。本文在整理国内外相关文献基础上,对“金融创新”的概念的研究现状进行总结评价,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金融创新。
【关键词】创新 要素组合 金融创新
一、研究现状
多数关于金融创新概念探讨均建立在熊·彼特(1912)“创新理论”的基础上:创新就是要“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即“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把一种从来没有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台”引进生产体系中去,以实现对生產要素或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其目的是最大限度地获取超额利润。在20世纪50年代,金融领域发生巨大变化,以金融制度和金融工具为代表的创新活动给世界经济带来巨大影响。西方经济学家将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引人金融领域,探讨金融创新的动因和作用:
一是从金融要素角度来研究。陈岱孙、厉以宁(1991)在其主编的《国际金融学说史》中,将金融创新定义为:金融创新就是在金融领域内建立“新的生产函数”,“是各种金融要素的新的结合、是为了追求利润机会而形成的市场改革。泛指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上出现的一系列新事物,包括新的金融工具、融资方式、金融市场、支付清算手段以及金融组织形式与管理方法等内容。”胡珀与孙建华(2008)将金融创新定义为金融领域内各种要素的重新组合,具体是指金融机构或金融管理当局为追求微观利益或宏观效益而对其机构设置、业务品种、金融工具、市场结构及制度安排等方面进行的创造性变革和开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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