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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跨行清算服务供给结构优化路径研究

2018-11-21陈强

金融发展研究 2018年8期

陈强

摘 要:我国跨行清算服务供给可划分为央行供给层、特许供给层、边缘供给层等三个层次。我国跨行清算服务供给结构不断优化,但仍面临跨行清算服务需求多元化、快速发展的市场形势等挑战。跨行清算服务的准公共产品性质和需求的“引致效应”是影响跨行清算服务供给结构的重要因素。应通过提升监管效能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主动适应经济金融发展和技术变革带来的需求结构变动,在达成安全和效率目标的同时,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

关键词:跨行清算服务;准公共产品;供给结构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8)08-0051-05

DOI:10.19647/j.cnki.37-1462/f.2018.08.008

一、我国跨行清算服务总体供给结构

跨行清算服务作为支付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是由不同运营主体、不同功能类型、不同区域覆盖的单个跨行清算系统,按一定职能分工与协作规则构成。近年来,我国跨行清算服务供给主体不断丰富,供给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由完全中央银行主导供给向以中央银行为主体、特许机构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复合型供给体系转型。根据各供给主体在跨行清算服务体系中的地位作用以及中央银行监管差异,可以将我国跨行清算服务供给划分为若干层次。

(一)央行供给层

中国人民银行(辖属清算总中心或内部部门等)直接運营的跨行清算系统,是我国跨行清算服务体系的基础性和主导性力量,其营运具有显著的公益性和安全性导向,在系统安全、运营维护、业务种类、服务定价等方面受到严格的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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