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双主体”混合所有制模式下的人才培养模式初探
2018-11-14张竞艳王希更刘赞云吴丽英衡水职业技术学院
长江丛刊 2018年31期
■张竞艳 王希更 刘赞云 吴丽英/衡水职业技术学院
国务院发布的《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的产教融合的主要目标是:逐步提高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程度,健全多元化办学体制,全面推行校企协同育人。通过调研我们主要从下面几个方面对我院目前已有的校企合作模式中人才培养体系建设进行了如下分析:
(1)实践“双主体”的校企合作模式,解决双主体混合所有制人才培养中的核心难题。该模式为:校企“依据学校发展规划与行业岗位需求协同开设系部专业;以专业岗位技能标准与高素质蓝领人才培养规格协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以职业教育发展方向与行业技术预期展望协同共建科学的课程体系;以人才共享、校企双赢理念协同完备教学、技术专业团队培养;以企业文化、制度规则与学校规章为纲协同研制教学与学生管理体制;以校、企、生三元为主体协同制定完备的质量监控标准与双向考评机制。
(2)由校方和企方抽调专业人员组成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指导委员会,具体负责校企混合所有制专业的人才培养体系建设。该委员会的工作重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首先从宏观上根据企业岗位一线调研、校企双方师资力量评估、招收学生专业素质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提出“校企对接、能力本位、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建设“宽基础、活任务”的课程体系。其次从微观上制定符合我院师资和相应企业发展实际情况的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标准,教学过程监督、考核体系与就业检验体系跟踪等方面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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