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思想对可持续发展主张的超越与绿色法制创新
2018-11-12徐祥民
法学论坛 2018年6期
徐祥民
(浙江工商大学,浙江杭州 310018)
绿色发展是中国共产党人在以GDP增长为基本测算指标的发展造成了愈来愈严重的人与自然不和谐的历史条件下探索出的使我国恢复或走向“美丽”*中共中央提出的《“十三五”规划建议》和全国人大制定的《“十三五”规划纲要》都把建设“美丽中国”作为发展的目标。参见《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9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4页。的发展道路,也是中国共产党人在当今这个“需要理论”也“一定能够产生理论的时代”*习近平:《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8页。对人类发展做出的一个伟大理论贡献。*我们曾把科学发展观看作是中国共产党人“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做出的最伟大的理论创造”,是“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参见徐祥民:《从立法目的看我国环境法的进一步完善》,载《晋阳学刊》2014年第6期;徐祥民:《从科学发展看环境法的使命》,载《中州学刊》2016年第6期。绿色发展理念或绿色发展思想是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升华的理论成果。不过,为了将这一理论运用于发展实践,运用于开展支持这种发展的法制建设,还需要克服一些认识障碍,并在扫清障碍的基础上谋划法制建设方案。
一、绿色发展——超越了可持续发展主张的发展思想
影响我们把握绿色发展之真谛的突出障碍是绿色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的形式相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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