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烈保护司法实务问题探析
2018-03-31康天军
法学论坛 2018年6期
关键词:检察机关
康天军
(西安交通大学 法学院,陕西西安 710049)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我们的目标,需要英雄,需要英雄精神。我们要铭记一切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做出贡献的英雄们,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近年来,一些人出于种种原因和目的,推行“历史虚无主义”愈演愈烈,借所谓学术研究歪曲英雄烈士事迹、否定英雄烈士功绩,甚至美化侵略战争,丑化、亵渎、侮辱、诽谤英雄烈士,比如有些人曾经在网上发布污蔑董存瑞、邱少云、方志敏、黄继光、刘胡兰等革命烈士的文字和视频,引发大量网民围观、转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引起公众强烈愤慨,社会各界不断呼吁推进专门立法进行遏制和打击。
纵观世界各国,都极力维护为了国家荣誉和利益而英勇献身者的形象和荣誉。因为通过对英雄烈士的保护,会影响到社会公众的价值观念和人生追求,增强民族凝聚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向上。俄罗斯《卫国烈士纪念法》明确规定,加强对所有卫国烈士墓地纪念碑和其他纪念设施的政府责任,对破坏此类设施的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处罚。美国《尊重美国阵亡英雄法案》规定,在葬礼举行前后一小时内,禁止在国家公墓管理局管理的任何墓地入口90米内举行游行示威活动,违反者将被处以10万美元罚款和一年监禁。美国宣传对表达自由的极力维护,美国各党派和政府机关轻易都不想被扣上侵犯和限制表达自由的帽子,而在烈士葬礼前后,都依法限制公众游行示威活动,可见美国法律对阵亡者的极端尊重和保护力度之大。……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