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今档案法规比较探究(一)
2018-11-07李晨旭
卷宗 2018年27期
关键词:比较
李晨旭
摘 要:距今2200多年前的秦朝,虽没有现代高深的科学技术和发达的通信手段,但却有着规范的档案工作和严密的法律制度,其中许多文书、档案法律与现代极其相似,为档案工作及档案法律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丰富的历史经验。
关键词:档案法;秦朝;当代;比较。
《中国古代档案鉴定研究》一文中指出,“中国可考的最早的档案法规主要体现在《周礼》之中”①。也就是说,档案法规早在西周時期就已经出现。由于流传下来可考证的档案法的历史资料极为稀少,就典型性、可考文献的数量及档案法发展的大致过程,本文仅对秦朝的档案法进行比较研究。
由于“古代文书工作与档案工作(甚至包括图书管理工作)之间没有明确的界线”②,本文中提到的古代文书制度、法规视同档案法规。
1 秦朝档案法与现行《档案法》简介
作为我国第一个封建中央集权朝代,秦朝在机构管理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同时也制定了严密的文书档案制度,并以法律的形式加以固定”。秦朝对档案工作采取的是两种相反的做法:“凡符合秦统治制度的都着意加强、慎重保管;凡不利于王朝集权统治的则摈弃销毁”②。这也是秦朝档案工作的基本制度。
1975年湖北出土的有关秦朝法律、文书竹简中,法律部分大致有《秦律二十九种》(后简称《秦律》)、《法律答问》和《封诊式》三类。其中,《秦律》类内有关于文书档案的《行书律》,属于官府法制。
我国目前实施的《档案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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