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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区自然保护小区保护管理现状及对策

2018-11-06陈新章

安徽农学通报 2018年15期
关键词:延平区管理现状对策

陈新章

摘 要:该文针对延平区自然保护小区的数量、类型、权属、地类、林种结构、面积、空间布局、保护管理现状特征等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保护措施及对策,以促使延平区自然保护小区的健康发展及最大程度地发挥其效生态效能。

关键词:自然保护小区;管理现状;对策;延平区

中图分类号 S759.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8)15-0113-04

Abstract:This paper analyzes the existing problems such as the number,type, ownership,land type,forest species structure,area,spatial layout,current status and management of protection in Yanping area,and puts forward specific protection measures and countermeasures for 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nature conservation community in Yanping District and maximize its ecological efficiency.

Key words:Natural conservation community;Management status;Countermeasure;Yanping District

林业自然保护小区(以下称“自然保护小区”)一般是指自然生态系统保存较完好,生物多样性程度较高,对珍稀濒危物种及野生动植物具有特定历史价值和特种用途的生态区域,其保护价值不及国家级和省级保护区,是依法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划定的具有一定面积的保护区域。自然保护小区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区域,是活的种质资源基因库和自然博物馆,它可避免或缓解自然保护区之间生物基因生态孤岛化的倾向,是有效保护各种珍稀野生动植物种质资源及特定历史价值和特种用途的生态区域的一种必要补充的保护形式,对区域水源涵养、保持水土、调節气候、全面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维护国土生态安全、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等都有着重要作用[1-3]。

福建省自2016年开始执行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制度,林业自然保护区的保有量被列入其考核对象。而延平区自然保护小区始建于1998年,经过20几年的发展,目前有必要对现有的自然保小区进行调优去劣优化。对原有以人工杉木、马尾松、各种果树及毛竹为优势树种的建立的各自然保护小区,因其保护价值不大或已丧失保护功能的自然保护小区予以调出,同时对现有相对集中连片并与周边能相连的林相较为完好的天然阔叶林调进自然保护小区,达到调整后的自然保护小区能基本涵盖境内需要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区域内特有物种在内的需要保护的范围,避免出现自然保护小区之间生物基因生态孤岛化的倾向,以利于提高延平区自然保护小区生物多样性。经过这次全面的调查、调整及建档,自然保护小区家底不清,档案缺失的现象得以纠正,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自然保护小区的基本生态保护功能。

1 延平区基本概况

南平市延平区位于福建省中部偏北,介于北纬26°15′~26°51′,东经117°50′~118°40′。东邻古田、闽清,西接顺昌,南交尤溪、沙县,北连建瓯。全境东西长约81km,南北宽约69km,土地总面积26.5993万hm2,其中林业用地面积20.9235万hm2,林分总蓄积量2039万m3,森林覆盖率71.40%,森林植被属典型的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森林植被垂直分布明显,结构完整,种类多样,区内拥有维管束植物191科,702属,1426种。5个植被型组主要以阔叶林、针叶林、竹林、灌丛和灌草为主,9个植被型以暖性针叶林、暖性针阔叶混交林、温性针叶林、常绿阔叶林、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竹林、常绿阔叶灌丛、落叶阔叶灌丛、灌草丛组成,同时在区域内分布着16个植被群系组、73个植被群系和205个植被群丛。素有“绿色金库”之称,是中国南方三大杉木产区之一,“中国百合花之乡”。境内气候属温和湿润的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垂直差异显著,夏季炎热,冬无严寒,春早秋迟,夏长冬短,雨季明显,潮湿多雾,多静风,适合区域内野生动植物的生存及繁延。

2 延平区自然保护小区现状

2.1 空间分布及数量特征 根据物种多样性布局空间、区域代表性分布及保护对象栖息地濒危等级特点,延平区于1998年组织开展了延平区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当时经政府批准设立了自然保护小区369个,面积3268.39hm2,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23%。经调优去劣优化调整后,现有自然保护小区196个,总面积4309.09hm2,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62%,保护小区面积增加1040.70hm2、个数减少173个。延平区自然保护分布17个乡(镇、街道)93个行政村、672个森林资源建档小班。其中巨口乡分布的自然保护小区个数最多(个数为24个,占延平自然区保护小区总个数12.25%)、面积最大(面积为711.04hm2、占延平区自然保护小区总面积的16.50%);王台镇和黄墩办事处自然保护小区各1个,数量最少,自然保护小区面积最少的是王台镇(面积为22.55hm2、占延平区自然保护小区总面积的0.52%)。说明虽然延平区自然保护小区分布比前期相对集中,但是现有保护小区空间分布结构仍不尽合理,存在面广,分布不集中的特征(具体见表1)。

表1 延平区各乡镇自然保护小区数量统计

[乡镇 涉及行政村(个) 面积

(hm2) 占总面积比例(%) 保护小区

(个) 占总数量比例(%) 王台镇 6 129.54 0.52 10 5.10 赤门乡 3 225.51 5.23 9 4.59 大横镇 5 238.35 5.53 8 4.08 黄墩办事处 1 73.01 1.69 2 1.02 巨口乡 8 711.04 16.5 24 12.25 来舟镇 3 246.09 5.71 13 6.63 炉下镇 4 71.54 1.66 5 2.55 茫荡镇 7 199.77 4.64 23 11.74 南山镇 10 132.94 3.09 14 7.14 水南办事处 1 17.32 0.4 1 0.51 塔前镇 6 417.83 9.7 12 6.12 太平镇 10 710.48 16.49 19 9.70 西芹镇 11 277.43 6.44 22 11.23 峡阳镇 4 105.19 2.44 7 3.57 夏道镇 5 98.08 2.28 6 3.06 洋后镇 4 258.09 5.99 14 7.14 樟湖镇 5 396.88 9.21 7 3.57 总计 93 4309.09 100.00 196 100.00 ]

延平区196个自然保护小区中,最大保护小区为九潭保护小区、面积213.59hm2、占全区保护小区总面积4.96%,位于延平区太平镇九潭村,主要保护以穿山甲、天然阔叶树为主的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小区;最小保护小区为下际阔叶树自然保护小区、面积仅0.04hm2,位于茫荡镇上际村(插花于上际村),主要保护以闽楠为主要树种的野生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小区。

从表2可知,在延平区196个自然保护小区面积数量特征中,单个自然保护小区面积≤1hm2有19个,占延平区自然保护小区总个数的9.69%;介于1~10hm2的自然保护小区86个,占延平区自然保护小区总个数的43.88%;介于10~50hm2的自然保护小区67个,占延平区自然保护小区总个数的34.18%;介于50~10hm2的自然保护小区17个,占延平区自然保护小区总个数的8.68%;介于100~200hm2的保护小区5个,占延平区自然保护小区总个数的2.55%;≥200hm2的自然保护小区2个,占延平区自然保护小区总个数的1.02%。由此可见,延平区自然小区具有典型“小”的属性,面积小于50hm2的自然保护小区个数占自然保护小区总个数的87.75%,存在分布广、单个小区面积小,分布不均等、差异悬殊、难以有效发挥自然保护小区的生态效能特点。

表2 延平区自然保護小区面积个数分布统计

[项目 面积 总计 ≤1hm2 1~10hm2 10~50hm2 50~100hm2 100~200hm2 ≥200hm2 个数(个) 19 86 67 17 5 2 196 占比(%) 9.69 43.88 34.18 8.68 2.55 1.02 100 ]

2.2 地类、林种现状特征 按地类分,在延平区自然保护小区总面积4309.09hm2中,林分面积4246.42hm2、占延平区自然保护小区总面积的98.55%,经济林面积2.32hm2、占0.05%,毛竹林面积26.68hm2、占0.62%,灌木林地面积4.27hm2、占0.1%,苗圃地面积9.68hm2、占0.22%,采伐迹地面积3 88hm2、占0.1%,疏林地面积10.4hm2、占0.24%,未成林造林地面积5.35hm2,占0.12%(详见表3)。林分面积占延平区自然保护小区总面积98.55%,说明经过本次调整后的自然保护小区地类比较合理、质量较高。按林种分,已经界定为生态公益林的自然保护小区4182.50hm2、占延平区现有自然保护小区总面积的97.06%(国家级生态公益林面积2542.90hm2、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1639.60hm2),未界定为生态公益林的面积126.59hm2,占2.94%(详见表4),这些未界定为生态林的林分主要处于的原来自然小区之间的过渡地带,多为人工的杉木、马尾松、毛竹、福建柏、樟树、木荷、枫香、闽楠、柚子等,起到避免自然保护小区之间生物基因生态孤岛化的倾向作用,目前在着手开展界定工作,表明延平区现有的自然保护小区的97%已按照生态公益林管护办法落实管护责任。

表3 延平区自然保护小区地类统计

[项目 地类 林分 经济林 毛竹林 其他灌木林地 苗圃地 采伐迹地 疏林地 未成林造林地 总计 面积(hm2) 4246.42 2.32 26.68 4.27 9.68 3.88 10.49 5.35 4309.09 占比(%) 98.55 0.05 0.62 0.10 0.22 0.10 0.24 0.12 100 ]

表4 延平区自然保护小区林种统计

[项目 生态林地 非生态林地 合计 总计 国家级 省级 合计 面积(hm2) 2542.90 1639.60 4182.50 126.59 126.59 4309.09 占比(%) 59.02 38.04 97.06 2.94 2.94 100 ]

2.3 权属现状特征 在延平区自然保护小区总面积4309.09hm2中,山权属于国有的自然保护小区面积543.93hm2,占延平区自然保护小区总面积的12.62%(林权属于国有的自然保护小区面积536.44hm2、占山权是国有的自然保护小区总面积98.62%,林权属于集体的自然保护小区面积7.49hm2、占山权是国有的自然保护小区总面积1.38%);山权属于集体的自然保护小区林地面积3765.16hm2,占延平区自然保护小区总面积87.38%(林权属于国有的自然保护小区面积1258.24hm2、占山权是集体的自然保护小区总面积33.42%,林权属于集体的自然保护小区面积2410.85hm2、占山权是集体的自然保护小区总面积64.03%,林权属于个人的自然保护小区面积68.49hm2、占山权是集体的自然保护小区总面积1.82%,林权属于联合的自然保护小区面积27.58hm2、占山权是集体的自然保护小区总面积0.73%)(详见表5),体现现有自然保护小区中集体林面积仍然占比大,国有林占比小,林权属于个人或联合也占有一些比例。反应出今后自然保护小区保护管理的应该分别不同产权主体,采取赎买的政策及提高补偿标准的措施来保护不同产权人的利益诉求。

表5 延平区自然保护小区权属分布统计

[山权 林权(hm2) 占比(%) 个人 国有 集体 联合 总计 国有 536.44 7.49 543.93 12.62 占比(%) 98.62 1.38 100.00 集体 68.49 1258.24 2410.85 27.58 3765.16 87.38 占比(%) 1.82 33.42 64.03 0.73 100.00 总计 68.49 1794.68 2418.34 27.58 4309.09 100.00 ]

2.4 主要保护对象现状特征 依照王云豹等[4-5]的自然保护小区分类原则,征对现有延平区自然保护小区的主要保护对象,把延平区现有196个自然保护小区大体划分为6大类型,分别为典型性森林生态系统、野生动物、野生植物、古树名木、自然景观、资源持续收获等类型。其中野生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小区个数多、面积大,是延平区自然保护小区主要保护类型及对象,该类型保护小区共有126个、面积达2651.10hm2,分别占延平区总的自然保护小区个数和总面积的64.29%和61.52%,其主要保护对象为银杏、南方红豆杉、观光木、江南油杉、沉水樟、伯乐树(钟萼木)、长序榆、红豆树、花榈木、柳杉、香樟、半枫荷、闽楠、福建柏等14种珍稀野生植物;其次是典型森林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小区,该类型保护小区共有35个、面积达707.61hm2,分别占延平区总的自然保护小区个数和总面积的17.86%和16.42%,其主要保护对象为天然分布的次生阔叶林、常绿针阔混交林;再者名木古树类型自然保护小区,该类型保护小区共有21个、面积达6.81hm2,分别占延平区总的自然保护小区个数和总面积的17.86%和16.42%,其主要保护对象虽然分布于全区各乡镇各村落的水口树、风水林,且分布较散,但其是延平区保护管理较好的分别保护小区(点),还有资源可持续收获类型分别保护小区,该类型分别保护小区共有6个、面积达364.41hm2,分别占延平區总的自然保护小区个数和总面积的3.06%和8.46%,其主要保护对象为当地村民每年可持续增加经济收入的野生红菇的生长生境、是当地老百姓自发严格保护的区域;还有野生动物类型分别保护小区,该类型分别保护小区共有6个、面积达290.29hm2,分别占延平区总的自然保护小区个数和总面积的3.06%和6.74%,主要保护对象为当地的蟒蛇、云豹、金猫、黑麂、鬣羚、黑熊、猕猴、白颈长尾雉、鸳鸯、白鹇、黄腹角雉等11种濒危野生动物,也是当时建立自然保护小区主要保护对象之一,面积最小是自然景观名类型自然保护小区,该类型保护小区只有2个、面积2.33hm2,分别占延平区总的自然保护小区个数和总面积的1.02%和0.05%%(详见表6)。上述分析说明,延平区自然保护小区主要是以野生植物类为主的自然保护小区,典型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小区次之,资源可持续收获、名木古树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小区并举,同时兼顾保护自然景观类型自然保护小区,虽然其面积最小,但这些自然保护小区共同构成延平区现有自然保护小区类型,共同保护着延平区野生动植物资源,共同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表6 延平区自然保护小区分类型、数量统计

[类型 面积(hm2) 占总面积比例(%) 数量(个) 占总数量比例(%) 野生植物 2651.1 61.52 126 64.29 典型森林生态系统 707.61 16.42 35 17.86 资源可持续收获 364.41 8.46 6 3.06 名木古树 293.35 6.81 21 10.71 野生动物 290.29 6.74 6 3.06 自然景观 2.33 0.05 2 1.02 总计 4309.09 100.00 196 100.00 ]

3 延平区自然保护小区保护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3.1 法律法规不健全 自然保护小区管理不同于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虽然都执行《福建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管理规定,但它却没有享受该条例的应有权利,如机构编制、资金保障等,也不同于生态公益林,生态公益林可以进行间伐、更新采伐及小面积主伐,而自然保护小区却是禁止一切采伐及人为活动行为,造成侵害了林农的利益,挫伤了林农建立自然保护小区的热情,不利于调动各级政府建立自然保护小区的积极性。因此各级政府应该抓紧制定有利于自然保护小区建设的自然保护小区管理办法,避免伤害至林农利益、促进自然保护小区建设上一新台阶。

3.2 单个面积小,整体分布零散、破碎 虽然2016年度延平区自然保护小区通过优化调整,仍然还涉及17个乡(镇、街道)93个行政村、经优化调整后保留了196个自然保护小区,但现有的自然保护小区存在整体分布零散、破碎、单个面积小的现象,造成保护管理难度大,因此要采取措施。对面积小于1hm2有19个自然保护小区除了确实不能调整外,其余的尽量调到隔壁相邻的自然保护小区或村,尽量减少自然保护小区个数,尽可能把周边的自然保护小区连成网络,共同发挥自然保护小区的生态效能。

3.3 管理机构缺乏,管理水平低下,保护投入资金少 延平区自然保护小区虽然于1996年开始建设,但至今仍然尚处于初始阶段,196个自然保护小区未开展设立明显标志牌(碑),仍处于“近自然”状态,造成只有林业部门或村级管理员极少数人员知道辖区内自然保护小区数量及空间位置,加上自然保护小区点广、面多、政府投入少,基层技术人员缺乏,管护人员少、所以现有自然保护小区保护难度大,因此建议依法建立自然建立自然保护小区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及管护人员,把自然保护小区的保护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加强自然保护小区管理及管护人员的保护业务技术培训、开展广泛的保护宣传、建立巡护制度、开展保护小区标准化保护示范建设,促进自然保护小区建设上新台阶。

3.4 项目建设大量占用征用自然保护小区现象频繁,落实自然保护小区的占补平衡阻力大 延平区是南平市政府所在地,是闽北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国家、省、市各级关系民生大计的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不断上马,项目征用占用自然保护小区林地在所难免,给自然保护小区的保护管理增加阻力,另一方面,个别人利用目前延平区自然保护小区存在没有管理机构、缺乏管理人员及管理疏散的情况下,肆无忌惮地蚕食、破坏现有的自然保护小区林木和林地,因此我们除了加大保护管理力度,广泛开展保护自然保护小区的政策、法规、法律宣传,确实提升自身的能力建设的外,还要严格把关对自然保护小区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能不征用、能少征用的要尽量少征少用,无法避免征用占用的自然保护小区林地,要启动“占一补一”制度,确保占征用自然保护小区“占一补一制度”的落实,另外要不间断开展严厉打击破坏、蚕食占用自然保护小区的违法行为活到,确保自然保护小区保护有法可依,起到震慑的作用。

3.4 树种结构不合理,林地所有权及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交叉混乱 建立自然保护小区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区域的生物多样性,目前调整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小区仍然还有在以人工杉木、马尾松、各种果树及毛竹为优势树种的其保护价值不大或已丧失保护功能的因素,因此要考虑予以择机调出,同时对现有相对集中连片并与周边能相连的林相较为完好的天然阔叶林依法调入自然保护小区;对林地所有权及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交叉混乱,应该充分利用在本省开展的闽江流域“山、水、林、田、草”修改项目及南平市正在实施的“国家贮备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的契机,对林地所有权是国有的林木所有权不是国有的自然保护小区,一方面通过林赎买、置换的形式,逐步将上述自然保护小区的林权纳入国有林保护范围,另一方面加大对现有自然保护小区周边的林木赎买力度并开展改造和修复,使自然保护小区逐渐连片及规模化、网络化,不断提升自然保护小区的各项效能的发挥。

参考文献

[1]李俊清,李景文,崔国发.保护生物学[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2.

[2]王献鸿, 崔国发.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3.

[3]宋师兰;福建省自然保护小区建设管理现状及对策[J].福建林业科技,2003(02).

[4]王云豹,罗菊春,崔国发.关于自然保护小区分类的初步研究[J].湖南林业科技,2006(3).

[5]王云豹,崔国发.我国自然保护小区的现状特征分析[J].江西林业科技,2006(3).

(责编:张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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