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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型航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18-11-06肖根连

水运管理 2018年7期

肖根连

【摘 要】 为更好地开展中小型航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工作,通过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NSM规则》)对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的相关要求,针对航运企业在安全和防污染管理活动中的有效性评价工作的开展,分析有效性评价的主要环节和内容,指出当前中小型航运企业在实施有效性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开展切实有效性评价的办法。全面落实中小型航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中小型航运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航运更安全、水域更清洁。

【关键词】 国际海事组织(IMO);中小型航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

国际海事组织(IMO)在全面总结船舶交通事故原因后,认为人为因素是造成船舶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为此,为减少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船舶交通事故,IMO从制度上严格规范船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程序,保证航运安全、保护海洋环境,并制定《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以下简称《ISM规则》)要求缔约国实施执行。在此背景下,我国作为缔约国和A类理事国于1998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航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工作。《ISM规则》是将人本管理、过程控制和系统管理理念运用于航运企业安全管理活动,为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提供了一个国际性的管理标准。根据《ISM规则》的原则及其所取得的成效,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于2001年7月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试行)》(以下简称《NSM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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