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发展与主体功能区划的协调性分析及建议
2018-11-02朱松丽
中国经贸导刊 2018年26期


摘要:目前区域发展政策处于“四大板块”政策与主体功能政策并存的阶段。根据国家和各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编制和落实情况,通过聚类分析将各省区划分为整体优化型、战略结合型、粮食安全型、生态屏障型和固农求工型等五种类型。研究发现,在全国范围内主体功能战略实施情况基本良好,但各省表现不一。建议下一步以主体功能理念为主推动区域政策,完善评价体系,推动各省向符合其主体功能定位的方向迈进。
关键词:区域发展主体功能区战略协调性分析
国土空间是建设美丽中国的载体,而我国国土空间辽阔,区域间差异明显,实施差异化的空间管理是必由之路,以“四大”板块为主的区域政策是体现差异化管理的传统路径。从“十一五”末开始,主体功能区与国土空间开发的联系越来越紧密。2010年,我国第一个全国性国土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构建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以下称《规划》)发布;2012年十八大将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提出,明确提出“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十三五”社会经济发展纲要认为主体功能区具有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的作用,更紧密地将国土空间开发与主体功能以及区域发展联系起来。各地区基于《规划》和发展现状,陆续编制省区主体功能区划。通过对这些省域规划的内容和实施情况进行分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判断过去一段时间我国主体功能战略落地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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