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赴台观光被遣返,谁来担责?

2018-10-23秦风

民主与法制 2018年39期
关键词:抚慰金昆明市旅行社

秦风

大学女教师倪欣利用假期,报名参加了云南省昆明市某国际旅行社推出的“金马澎”旅游团。孰料,倪欣的证照存在缺陷,被台湾移民署当场遣返,还因此留下了不良记录。倪欣申诉无果,只得将旅行社及带团领队起诉到法院。

“落地签”遭遣返

家住昆明市的倪欣,在云南大学美术学院任教。出于职业和爱好,每年她都会利用寒暑假去游历山水名胜,采风创作。2015年寒假期间,她把赴台湾旅游提上了日程。恰在此时,台湾为吸引更多大陆游客赴台观光,规定凡是到金门、马祖及澎湖地区的游客,可办理“落地签证”,即在台湾机场现场签证通关。为此,国内的旅行社纷纷推出赴台观光线路。

2015年1月16日上午,倪欣到昆明某国际旅行社营业大厅咨询,工作人员向她热情介绍了新推出的“金马澎”旅游,倪欣很满意,当即提交了自己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和2寸免冠照片等手续。当工作人员要她提供在职证明信时,倪欣连连叫苦:“哎哟,恐怕去不成了,学校已经放假,无法盖公章。”好在工作人员急人所急,表示可以帮倪欣提供其他单位的证明。不一会儿,倪欣和旅行社的赴台旅游合同便签好了。

按照合同的约定,1月22日是出团的日子,这天也是农历羊年的正月初三,晚上8时,倪欣兴冲冲地坐上了飞往台湾桃园机场的航班。飞机刚刚起飞,观光团领队张青便领来一个少年坐在倪欣旁边,再三叮嘱道:“一定要紧跟着这个阿姨哦!”接着,又向倪欣一番耳语:“小男孩儿独自到台湾旅游,我在资料上填写了你们是母子关系。还有,你的身份是汽车租赁公司的会计。”交代完毕,张青从18位游客手中收走了护照,并表示落地后会给大家统一办理签证。通过交谈,倪欣得知男孩儿叫萧平,12岁,父母春节期间加班,让他跟着旅行团到台湾开开眼界。

飞机在桃园国际机场徐徐降落,大家井然有序地排队通关。轮到倪欣和萧平时,恰逢行政人员检查证照,仔细打量两人后询问:“你们是什么关系?”倪欣的表情极不自然,萧平也紧张得张口结舌。两人当即被带到办公室核查资料。张青闻讯,匆忙赶过来救场,却被拦在外面。

倪欣在大学讲课时从不怯场,但面对行政人员的连声质疑时,她却磕磕巴巴地表示:“我不认识萧平,哦,是萧平的妈妈委托我带他出来玩的。”当询问倪欣的职业身份时,她如实说明自己是大学教师。不料,行政人员当场甩出一张职业证明信,厉声质问:“你到底是什么职业?”倪欣定睛一瞧,上面记载自己是汽车租赁公司的会计,她这才意识到穿帮了。

行政人员当即开出通知书,倪欣和萧平因“持用不法取得、伪造、变造之证照”,不予入境,即日遣返。

维权连连碰壁

回到昆明的第二天,倪欣收到台湾发来的电子邮件,告知其入出台湾的许可证已注销。注销许可证会带来什么后果?经过咨询,倪欣方知事情并不简单,意味着自己从此在台湾留下了不良记录,她以后再想去台湾旅游,或者学校安排访学的机会,极可能被拒绝。倪欣后悔莫及,当时听从领队的主意为萧平打掩护,引来麻烦上身。她气冲冲地找到旅行社理论:“我根本不认识那个小孩儿,张青凭什么在资料上填写我们为母子关系?”对方解释说,由于萧平尚未成年,需要监护人才能成行,为了全团顺利过关,领队张青才想出这个权宜之计,没有想到这次机场查得这么紧。“因此给你带来的不便,请多多谅解!”旅行社领导向她鞠了一躬。倪欣见对方再三道歉,也不愿纠缠:“但是,留下的不良记录怎么办呢?”旅行社建议她向台湾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两个月后,倪欣向台湾行政部门提出诉愿,称自己是按照旅行社的要求,口头承认是萧平母亲,但又当场予以纠正,并没有不诚信的事实发生,也没有造成不良后果,注销入出境的措施过于严厉,请求撤销处分。

台湾行政部门经过审查,于2015年下半年作出决定书,载明:“诉愿人倪欣自陈系受萧平之母李佳所托,携同其子萧平随同来台旅游,后诉愿人于诉愿时改称不认识李佳母子,调解笔录系依旅行社指示询答云云,前后说辞反复。再者,倪欣诉愿时称其在云南大学任职讲师,与其申请来台时提供云南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出具在该公司任职财务之在职证明不符。其所诉核不足采,原处分应予维持。”

倪欣大费周章向台湾行政部门申请诉愿,目的是为了消除在台湾的不良记录。接到决定书后,她大失所望,申诉不成,还白白付出了律师费、公证费数千元。“旅行社给我出的什么主意,这不是存心耍我吗?”她不由迁怒旅行社,找到领队张青当面理论,“一切全拜你所赐,应该咋办?”她要求张青承担全部责任,张青却不认账,声称倪欣之所以被拒绝入境,不单单是因为虚报母子关系的问题:“你没有及时提供职业证明书,我只好帮你填了会计身份,谁让你嘴上没有把门的呢?”见张青反咬一口,倪欣与她大吵一架。张青撂下一句:“我只是一个打工的,你找旅行社算账吧!”

提起维权诉讼

2015年12月,倪欣以名誉侵权为由,向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昆明某国际旅行社及张青向其赔礼道歉,采取措施消除此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以及在台湾的不良记录,连带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10万元和经济损失5450元。

由于涉境外案件举证难等因素,法院一审几度延期。被告云南某国际旅行社辩称,倪欣的诉愿被台湾行政部门驳回,系其办理赴台前未及时提交身份证明等法律文件违约所致,旅行社无责。

官渡区人民法院查明全部事实后认为,根据上述台湾地区生效法律文书,倪欣于2015年1月22日赴台湾旅游时被拒绝入境、核定注销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遣返出境,其原因系旅行社在为其办理申请入台许可手续时提交错误文件所致。对此失误,被告某国际旅行社在2015年4月10日的情况说明中,已向原告倪欣书面道歉。该过错行为直接导致原告倪欣丧失赴台旅游的资格,其受损的是人格权而非名誉权,为减轻当事人诉累,一审法院已依人格权受损进行裁判。因赴台旅游权利的恢复并非旅行社的权责范围,故对倪欣关于消除其在台湾入出境的不良记录的诉请不予支持。

被告张青作为旅行社指派的旅游团领队,其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应由旅行社承担责任。被告旅行社辩称造成倪欣的诉愿被驳回系未及时提交身份证明等法律文件违约所致,该辩解相反证实旅行社的过错导致原告被认定“持用不法取得、伪造、变造之证照”的后果。故旅行社应当对倪欣人格权受侵犯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018年1月,法院一审判决云南某国际旅行社一次性赔偿原告倪欣因人格权受损支出的费用5450元及精神抚慰金4000元。

倪欣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亲爱的读者:由于旅行社提供错误的法律文件,导致倪欣被台湾拒绝入境,并注销赴台旅游资格,她的人格尊严受到一定损害。那么,倪欣要求旅行社赔偿精神抚慰金10万元是否妥当?她要求旅行社采取措施消除在台湾的不良记录是否合适?二审法院将如何裁判呢?

《请您断案》答案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

一、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问题。本案中被告的侵权行为导致倪欣人格尊严严重受损,对此,旅行社依法应当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以及对造成人员死亡、伤残等情形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情况,本案中一审法院酌情支持原告倪欣4000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并无明显不当,倪欣的该项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二、关于赔礼道歉和消除在台湾的不良记录的问题。倪欣在向台湾行政部门进行陈述时存在不实陈述,其自身对事件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故一审法院对其赔礼道歉的诉请未予支持并无不当;其被注销出入境许可和遣返出境系台湾行政机构的行政行为,旅行社无权予以消除,该项请求亦不能支持。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依法予以维持。

2018年5月14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落槌,驳回倪欣上诉的全部请求,维持原判决。

(文中人物为化名)

猜你喜欢

抚慰金昆明市旅行社
昆明市延安医院
昆明市测绘研究院
出国游走错机场 旅行社依法担责
浅析第三人震惊损害赔偿责任
旅行社人才开发机制探讨
精神损害抚慰金量化标准探析
旅行社内部财务管理与监督分析
漯河市源汇区创新计生家庭生育关怀抚慰金资格审核工作
无罪羁押的补偿:国家赔偿中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实践应用——基于对14省(市)53件案件的样本分析
新形势下,文联何为?①——以昆明市文联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