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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学原理Ⅱ》

2018-10-21杨柏平

科学导报·学术 2018年19期

【摘 要】1、“气”是一切事物的本原,是不变的,完全相同的,是物质的最小组成单元,不可再分。是一种能量结构体,一种基本能量单元。

2、“气场”是普遍的、客观存在的,但又是时刻变化的,且改变是相互的。世界和宇宙的本质是一个巨大的、时刻变化且永不停止改变的“气场”。

3、一切物质和意识都是“气”按不同的规律组成的“气场”;物质是“气场”的宏观表现,意识是“气场”的微观表现;宏观世界与微观世界的临界点实质是组成事物“气场”的“气”在数量上的临界点;“气”的这一数量临界正好对应了速度的光速临界。当“气”粒子数量大于临界点时表现为物质即宏观世界;当“气”粒子数量小于临界点时表现为意识即微观世界;等于临界点时是光子。物质与意识的临界值是一个光子所含有的气粒子数量。(它的大小等于普朗克常数的倒数即1.509161516×1034;即一个“气”粒子的能量大小为光子能量大小的6.62606896×10-34)。

4、由意识到物质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意识存在于物质内,物质由意识累积发展而来。即物质和意识都统一于“气”,区别在于“气”的数量是否超过临界点。因此可以说,世界是由意识和物质共同构成的,即世界是由“气”粒子构成的“气场”组合而成的多样性整体。

5、物质世界与意识世界的关系是一种“太极图”关系。物质世界周围有意识世界,意识世界中间也有物质世界。由意识世界可以观照物质世界,物质世界也可以融入意识世界。

6、我们所熟知的世界仅仅是宇宙的二分之一,即物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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