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不动产登记申请的法理与规则
2018-10-21封贤月
装饰装修天地 2018年24期
关键词:不动产
封贤月
摘 要:登记申请,属于不动产管理的基础环节,它是不动产所有者个人权利实施的前提,具有基础性、程序性、以及制度性等特征。基于此,本文结合我国不动产管理相关制度,着重对不动产登记申请的法理与规则进行探究,以达到充分社会制度管理作用,科学调节不动产管理体系目的。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申请;法理与规则
1 引言
随着社会资源开发形式逐步增加,社会资源整合开发的管理制度也在逐步完善。而不动产管理,作为国内资源管理的主要部分,基本实现了规范化、体系化管理,尤其是不动产登记申请环节,作为不动产主动启动机制,属于特定的程序法行为。为了确保不动产登记人的利益,规避虚假登记错误问题,就必须明晰其登记申请的法理与规则。
2 不动产登记申请的法理探究
2.1 不动产等级申请的法律属性
依据我国物权法草案规定:不动产等级申请,是指民事主体,请求登记机关做出登记行为,该行为是申请人表达个人意愿的过程,具有程序法行为特质,而并不属于法律行为。同时,不动产等级申请行为,一旦运行,又要带动登记机关的相关行为,这些行为中,又有可能涉及到其他人的利益。因而,不动产登记申请的法律属性,就应是在物权程序法的前提下,申请人行为具有程序法意义,又具有特定环境下,物质所有权法律行为,这是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双重属性[1]。
2.2 登记同意与物权行为
从两者概念层面来说,登记同意,主要是指登记机关接受申请人的申请,也属于程序法行为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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