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活“鼓励导行教育法”提高教育效果
2018-10-21李燕
学校教育研究 2018年4期
李燕
小学低年级听障学生正处在开始形成认知结构、形成自我意识的最富于动态的关键时期,这个学习阶段对于决定一位同学今后成长与发展起着极其关键的作用。如何努力贯彻教育教学方针,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发展,培养残而有为的学生,本人结合多年的教育实践,谈谈对“鼓励导行法”的认识:
一、明确什么是“鼓励导行法”,对于实施教育行为极其关键
鼓励导行教育法,是指班主任老师通过寻找和创设良好的教育情境,尽可能地发挥学生的自主性,使学生在自发状态下表现出班主任所期望的良好行为,然后加以鼓励,使学生产生愉快的心里体验,从而引导学生保持良好行为,并通过经常鼓励促使学生的良好行为加以强化,逐渐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由此可见,“鼓励导行教育法”是以鼓励学生为基础的一种激励法,它体现了以生为本、以情为本、以成功体验为本、以导为本的教育理念。这,正是素质教育的真义所在。
二、认识“鼓励导行教育法”的积极效应,对于实施教育行为更具推动力
小学的听障学生,特别是刚进校门的一年级听障学生,他们既好奇又茫然。如果班主任一开始能够让他们感受到读书的乐趣、成功的体验、被爱的温馨,对他们的主动性、进取心、自信心等健康个性品质的形成与发展是极为有利的,也更有助于在教育过程中提高他们的道德认识和道德情感水平。早些时期,有部分教师在教育实施过程中,过分强调主观意识,忽略了听障学生的个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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