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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语法功能的“隐含性”和功能互动

2018-10-20赵海燕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2018年7期

赵海燕

摘要:汉语语法功能具有“隐含性”,即汉语缺乏系统的形态变化,这就导致汉语的语法功能、词性之间不能进行有效区分。因此,汉语的研究中一般都需要将多种因素考虑进来,从整体上进行分析。“隐含性”的语法功能也反映了汉语的自由性,即“兼类”,另外在非常规组合中,词的功能被相互影响,从而产生一系列的“互动”。

关键词:汉语语法功能;“隐含性”;功能互动

中图分类号:H1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1-7836(2018)07-0118-03

汉语是由汉字、语素以及音节共同构成,从书写汉字的角度分析,语素即为实际中的语言单位,也就是构词的基础所在,表现了语素具备的现实性特点;而站在语法学上看待汉语的形态,并没有非常系统的形式,因此需综合考虑多种因素[1],才能将语法功能隐含性体现出来。以下将从多个角度分析汉语语法功能的“隐含性”,并探究其功能互动方式,以期对今后汉语的研究提供参考。

一、汉语语法功能概述

汉语语法功能的相关研究众多,同时也有许多研究通过汉语语法功能与国外语言的比较来进行说明。汉语从严格意义上分析,与印欧语言相比并不具备形态特征,词类的形式标记也并不系统,而且词类的形式标记缺乏系统性,无论处于语法的哪个位置词形一般都不会出现变化。注重其含义的表达,这种形式在古代汉语中有非常明显的表现,比如:

(1)亮身率诸军攻祁山。(《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

(2)晋军函陵。(《左传·僖公三十年》)

在以上的举例中,(1)中的军是名词,表示“军队”;而(2)中的“军”则是动词,表示“驻军”,然而比较两者的形式却发现并无差别。

因此说,古代汉语中针对汉语这种功能的使用非常灵活。在清代时,著名语言学者段玉裁便有:“器日梳,用之理发亦日梳。凡字之体用同称如此。”之说(取自《说文解字注》),其中对“梳”的注释用了“体用同称”,同时还指出“凡”,也就是说,在古代汉语中,这种情况并不罕见,而是具有普遍性。

在现代汉语中,由于西方语言的影響,有些词是具备一定的形态标志的,比如一些合成词或者派生词。比如:

作为多音词来看,便有:

军:军队(名词);驻军(动词)。

儿化:

盖(动词)——盖儿(名词)

亮(形容词)——亮儿(名词)

附加词缀:

学(动词)——学者(名词)作(动词)——作家(名词)

画(动词)——画家(名词)教(动词)——教师(名词)

合成词的语法功能相对来说较为简单,同时还有部分的派生词也具备了形式标志,如词性和语法功能。然而,大量的合成词在具备单一语法功能的同时,也会具备兼类一些其他的语法功能,在现代汉语中的单音节词上保留,其使用频率较高。现代汉语从整体上来看,仍然不具备形态变化。所谓的语法功能,是语法范畴的成员在语法组合中分布的总和,即所表达的角色和有关的搭配联系。词的形态、分布实际上是语法功能的真正体现。因此,我们可通过分布、形态两个方面,来认识具备系统形态变化的语言,其中形态是词的语法功能的表现。而以上我们也提到,汉语是不具备系统形态变化的,要想认识语法功能就只能通过词的分布。但是只有在具体的句法结构中,词的分布才能显示出来,因此说汉语的语法功能具备隐含性。

二、汉语“隐含性”的具体体现

通常情况下,汉语中对谓词(动词、形容词)和体词(名词)的重要区分便是能否采用副词进行修饰。因此,“副+名”的结构就十分普遍,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这种结构甚至还呈现增多的趋势。语言学者在分析这种状况时,通常会选择两种方法,其一转化词性,即结构中的副词和名词,并不是真正的副词或名词;其二则是隐含动词,即在副词和名词之间,应该存在一个隐含的动词[2],比如“要”“是”等。但长期以来,多数语言家的结论也并未统一。朱德熙先生曾经提到:严格的副词并不能修饰名词,但仍有一些可用来修饰‘数·量·名结构,或者是数量结构。

一些研究表明,汉语中的“副+名”结构是一种特殊的情况,实际中依然存在。这种结构之所以可以存在,主要则由于汉语语法功能的隐含性。若汉语缺乏显性形态,那么其语法功能也就会呈现隐含性,此处所说的语法功能,即语法范畴成员在语法组合中的分布总合,也就是说,是所担任角色以及搭配的联系。语法功能的外在表现主要是词的形态以及分布情况,即也能够通过这两个方面来了解语法功能。若汉语缺乏系统形态变化,那么了解其语法功能就只能通过词的分布,而词只有在明确的句法结构中才会表现出来,即决定了语法功能的隐含性特征。

比如:

(1)这个提议很完美。

(2)这位教师比园丁还园丁。

(3)这个位置很郊区。

以上提到的“园丁”“完美”,以及“郊区”,除了其自身的内涵之外,同时也反映出了所要表达的语义,这种结构的表达无疑加重了其中的思想。同时,这种组合的存在并不局限于单方面的原因,主要从双面来表达,也就是说,就算汉语本身缺乏显性形态标志,同时语法功能也表现为隐含性。然而若是非常规的组合,词与词之间也依然能够相互影响,并且在组合的情况下形成“互动”关系。因此,若是一个语义相容的特定组合,若汉语词类和表达不具备系统显性的形态,那么便可进行移动。

对于汉语,若采用传统的语法观念将其分类,还不如站在客观的角度上对这种语言现象进行分析。汉语的核心是语义的组合,无系统的形态变化[3],其语法功能上具备隐含特征,也因此在运用中可表现得非常灵活。正如一些学者所说,汉语没有发达的形态,因此很多语法现象是渐变的,从语法分析上通过进行组合来磨损彼此的功能特征,表现出了一种“中间状态”。然而近年来,“副+名”结构的使用也在逐渐增多,并不仅仅体现在现代汉语上,在古代也仍有此类表现。比如:

(1)齐晋亦唯天所授,岂必晋?(《左传·成公二年》)

(2)秋窗犹曙色,落木更天风。(唐·杜甫《客亭》)

(3)映阶碧草自春色,隔叶黄鹂空好音。(唐·杜甫《蜀相》)

一些学者提出,语法系统中的词要想将其特征和职能明确表达出来,只能在小句的控制约束下实现。无论是“入句显类”还是“入句变类”,都极大表现了词性句规约,同时两者之间也并没有明确的区分,并且具备非常广阔的混沌模糊的中间地带。语法结构兼容了语义,同时形式简单,也就产生了错综复杂的形式,为汉语语法的研究提供了研究思路和方式。

除此之外,在汉语与英语的比较上,其“隐含性”的体现又存在很大不同,比如在隐含时态中:

(1)风把树刮倒了。

英语(1):The tree wsa blewn down by the wind .

其中“了”表示的是过去式,因此在英语中也使用过去式来表达。

(2) 如果他不能老实,我就要把他关在那个屋子里。

英语(2):If he wont behave himself, Ill have him locked up in the room.

在(2)中,“如果”表示的是未發生的事情,在英语翻译中使用的便是将来时。但实际上,汉语中动词所表达的时间概念,可以在没有助词时表达,在这时则需要在上下文中仔细寻找线索,这也是汉语的“隐含性”。

再比如隐含主语中:汉语中没有主句的情况较多,在祈使句中一些第二人称,比如“你”是可以省略的,在一定的语境中各种人称的主语也都可以隐去。比如:

(1)希望您的每一刻时光,都充满着欢欣和喜悦。

英语(1):I wish every moment of yours would be filled with joy and happiness.

在以上句子中便隐去了“我”,但是在翻译的过程中则需要结合上下文给予补充。

然而有时候在汉语中隐去的主语也并非是“我”,例如:

(1)昨天去医院检查了身体,说我是肺部有问题。

以上句中前后两句相互陪衬,第二小句中说到“我”,才能实现前小句中对“我”的隐含。

三、汉语的功能互动

到目前为止,汉语的功能“互动”研究较多,也非常复杂。综合来看,对汉语功能互动的认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基于“副+名”的现象

之前提到的词类的转化,以及动词的隐含,实际上是在词的结合中,其功能产生磨损,才产生了“中间状态”。“副+名”的结构在汉语中确实存在,但也只是两种词类的非典型情况。副词并不修饰名词,但这也只是通常情况下[4],也就是说副词修饰名词的事实确实存在。在“副+名”的结构中,双方的功能不同,要想组合在一起,就必须对对方产生磨损,其中的副词和名词已经不是典型的副词或名词,但这也并不表示产生了此类的转化,这时需要将其看为是一种“中间状态”,与汉语的事实才相符。

汉语中的“副+名”有很多,而出现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则是汉民族的具象思维特征,汉民族思维心理上具有联想性,而这种思想也就反映到了汉语上,使得汉语具有形象性和可视性,也就是说存在某种特征的具体事物的表达性。东方思维的最明显特征便是联想以及比附,不同于古希腊文化的“求真”精神,中华传统文化更加体现为“求同”的整体型文化,注重的是体验、感悟,追求的是经验性、具象性的思维。即心理活动的基础表现为联想和比附。在汉语表达上,通常是利用直觉形象来展示字义,引起读者的想象,比如:

(1) 雉,有十四种……从隹,矢声。(《说文》四篇上)

(2) 扁,署也。从户册。户册者,署门户之文也。(《说文》二篇下)

除此之外,汉语的词语运用非常形象,汉语能够将客观的事物明确反映出来,并使用形象、具体的词语,采用意象组合的方式,让语言的表达更加形象化,表现得更加生动、形象。

2基于词类的兼容

一些表示状态、性质的形容词,在句子结构中可作为定语(“干净衣服”)、谓语(“这个房子很漂亮”)、补语(“做得很好”)存在,但是不能带宾语。那么在什么条件下,才能够将形容词作为动词和形容词的兼容,到当前为止在语文辞书上仍未统一处理。比如“明白”:

(1)这件事情已经很明白了。

(2)我们真的不明白,他这么做的原因是什么。

(3)他信上面写得很明白。

在(1)中“明白”的用法在很多语文辞书上都体现出了动词的义项;在(2)中则是带了宾语,属于一种动词使用方法,并没出现争议,而且在语文辞书中的处理原则也大致相同;(3)中则是形容词使用方法。

在不同的使用情况下,所表现出的语言环境、语义等都表现出了一定的属性。从汉语的语法功能上看,汉语的副词和形容词都能够体现修饰的功能。副词是一类复杂的词,而且部分词均表现为兼类次。而与副词兼类最多的有动词、形容词、区别词等。其中区别词也是属性词、非谓词形容词。而兼类词的形成不仅关系到词的句法结构,同时也与兼类的两个义位语义存在一定关系[5]。汉语的副词中,有些是来自于形容词,因此从根本上来说两者存在一定的相容性。而有些词一旦脱离具体的句法结构,则无法确定其基本功能是形容词还是副词,比如“直接”“过分”等。

从汉语的释义中便能够感受到一些形容词转向为副词的句法结构。比如“老”:

(1)大年龄:老人/虽然他都七十岁了,但是一点都看不出老。(形容词)

(2)很久之前就开始有的:老朋友/这个已经是个老牌子了。(形容词)

(3)很久:小明最近怎么样啊,老没见过他了。(副词)

“老”从形容词上看表现为时间长、年龄大。对这个词的延伸来看,贯穿着“时间长”的含义,因此表达时间长的事物时,将其看为形容词,而表达行为动作的持续,则表现为副词。比如:

本来:

(1)属性词,表示原有的:本来的形状/本来的位置。(形容词)

(2)先前,原先:那杯水本来是满的,后来洒了。(副词)

真:

(1)真实的,真正的:千真万确/这个艺术品是真的。(形容词)

(2)实在,确实:时间过得真快。(副词)

从当前来看,汉语都是将形容词释义作为前一义项,而后一义项则为副词释义,能够明确其变化的方式。在最开始是作为形容词义项进行表达,之后则作为副词的义项,两种表现方式的差异,使得词汇意义变得不清晰,在此基础上才出现了副词的义项。从以上的分析来看,汉语中形容词和副词的兼类,实際上是语法变化的历程。

3基于动词名词化自指问题

动词是称化中的“自指”类,词性表达方式非常灵活[6]。而针对动词没有标记的指称化现象,究竟是否存在词类的转化,语言学界的各位学者保持不同的意见。有些学者认为,汉语此类与句法成分,两者并没有对应的联系[7]。而有些学者则提出,主谓语位置上的谓词,能够看作为名词处理。然而在语言界中这种说法受到了质疑。其原因主要有两点,首先,主宾语位置上的动词以及形容词可被副词修饰;其次,实际情况中主宾语位置上的动词、形容词都能够向名词转化,也就是说,汉语的动词也好,形容词也好,都能够转向名词[8]。朱德熙先生指出,站在语义的角度上分析,谓词性成分的名词化主要有两种,其一只是词类的转变,其语义是保持不便的,其二则是词类和语义都发生变化。前者名词化产生的名词性成分,与之前的谓词性成分所指的内容实际上是相同的,而这种名词化便可看作为自指[9]。

从另一个角度分析,无论是主宾语位置中副词对其的修饰,还是说语义的变化不大,都能够将其看为汉语语法功能,即“中间状态”的表现。在这种状况下,不需要认为主宾语位置的词已经被名词化,或者经过了词类的转化[10],相反应该对该词的功能进行重新审视,并承认词真正的表现形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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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宇.语境的线索功能研究——德语语境线索对说话人隐含意义的制约作用[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4):124—129.

[3]邢福义,谢晓明.现代汉语语法研究中理论与事实的互动[J].汉语学报,2013(3):2—8.

[4]郭菲.招贴语言中隐含性语义成分的“意境”分析[J].包装工程,2012(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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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胡韵庭,刘美君,等.构式与词汇语意之互动:以框架理论为本之汉语多义词“带”的研究[D].新竹:国立交通大学,2013.

[9]刘可可.文学互动主导权转变的一个侧影——关于三代知青小说中隐含作者与假想读者地位的分析[J].闽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29(4):97—102.

[10]张卓.原型范畴理论视角下中英虚拟语气的时、体、情态互动的对比研究[D].西安:西安理工大学,2015.

(责任编辑:刘东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