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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校园欺凌的法制化管理

2018-09-28毛雄兵

东方教育 2018年25期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化校园欺凌

摘要: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愈演愈烈,屡禁不止。批评教育、民事赔偿为主的惩罚手段显然不能有效遏制校园欺凌的发生,法制化管理是惩治校园欺凌,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最有效的途径。为了完善我国校园欺凌的法制化制度,我国亟需制定专门法律,设立专门的治理机关;明确学校和监护人在治理校园欺凌中的职责;建立具体完善的预防—应对—善后体系。

关键词:校园欺凌;法制化;未成年人犯罪

一、校园欺凌法制化管理的必要性

如今校园欺凌事件频频发生,手段越来越恶劣,而现有制度又不能对其进行很好的规制,校园欺凌的危害越来越大,其不仅对于现今的社会风气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还严重影响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育,威胁到了祖国的未来。

(一)严重影响青少年身心发育

对于被欺凌者而言,校园欺凌事件会造成长期的心理阴影,甚至引发抑郁情绪,造成心理畸变,影响健全人格的发育。更严重的是,在长期的欺压下,这些被欺凌者可能会由于心理创伤而转而欺负其他更加年幼弱小的学生[1]。长期处于被欺凌状态使得受害者更多的接触到社会的阴暗面,产生压抑情绪,甚至对公平正义观产生怀疑,对暴力文化产生认同,进而由受害者转为加害者,使得校园欺凌陷入恶性循环。

对于实施欺凌行为的人而言,他们的心理极易在校园欺凌事件中发生畸变。一旦在校园中形成无视校规法规,随意欺凌他人的习惯,其情感、认知的发育就会受到实施欺凌行为的不正当性的影响,在进入社会后容易表现出反社会人格和无政府主义倾向,进而走向违法犯罪。据心理学调查研究显示:在校园里实施过欺凌行为的学生成年后的犯罪率显著高于未实施的学生,学生时代的欺凌行为和成年后的犯罪行为具有极大关联性。

由此可见,校园欺凌事件如果处理不当,会愈演愈烈,对于受害者和施暴者的身心发展都产生严重不良影响。

(二)欺凌发生率持续增高且恶性不断加大

校园欺凌不再局限于人们印象中孩子之间的小打小闹,也不是某些学者传统认识中的“法律意识淡薄”的体现,而是抱着主观恶性,对他人进行暴力侵害和人格侮辱的行为。据央视记者的调查发现:暴力行为与欺凌密不可分,在网上公布的视频中,打耳光的出现率高达80%,脚踢的出现率为78%,有14%的欺凌者在实施暴力的过程中使用了砖头、棍棒、板凳等工具,在青海、内蒙古等地还出现了暴力欺凌致死的悲剧。此外,大多欺凌还伴随着严重的人格侮辱,被迫道歉、自扇耳光、下跪、扒光衣服等在欺凌视频中常常出现,并且从视频中的调侃和恶俗的解说来看,大多数施暴者很清楚自己行为的违法性,但自信由于不满14周岁,无需承担法律责任[2]。

二、校园欺凌法制化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制定专门法律,设立专业执行机关

为遏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我们可以借鉴美国、韩国等国家,制定专门的反校园欺凌法,明确什么是校园欺凌,学生如何在受到欺凌后得到救济。此外,还可以在认定是否构成校园欺凌犯罪时,参照欧美国家引入恶意补足年龄制度,将实施校园欺凌者的主观恶性作为重要衡量标准之一,以此来震慑校园欺凌者,有效防治校园欺凌。

专业的治理机关和完备的治理制度是治理校园欺凌的有效措施,可以有效提高治理校园欺凌的效率。韩国根据《校园暴力预防及对策法》设立了由国务总理直接领导校园暴力对策委员会,负责制定预防、规制校园暴力的基本计划,并且对相关对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价[3],美国也成立了负责监督各学校实施反校园欺凌法律和政策的联邦预防欺凌委员会。专门机构的设立对于统筹协调治理,推行相关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有重要意义,能有效减少校园欺凌的发生,因此,我国可以仿照韩国和美国的模式尽快设立治理校园欺凌的专门机构。

(二)明确学校和监护人治理职责

校园是欺凌最主要的发生地,遏制校园欺凌,就必须使学校承担起较大的责任,这不是因为学校是致使欺凌发生的最主要因素,而是因为学校的干预是最有力、最能够短期见效的[4]。现今学校片面重视成绩,忽视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甚至在欺凌事件发生后为了学校的声誉隐瞒事件,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欺凌的不良之风。明确校园欺凌中学校的治理职责,严格学校有关人员的责任可以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理校园欺凌。具体而言,首先,相关法律及制度应当规定学校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一套预防、治理校园欺凌的方案,并与相应的社会制度相配套,明确校园欺凌的举报、受理、调查、上报等程序,把欺凌扼杀在摇篮里。其次,相关法律及制度应当并且赋予学校一定的校园欺凌的处置权,使学校在处理校园欺凌时有法可依,有制度可循,能用适当手段处理好校园欺凌,避免造成更大的伤害。此外,还应明确学校在预防校园欺凌中的责任,如果发现因学校安全教育或品德教育的缺失而导致恶性校园欺凌事件的持续出现,那么就要对学校的主要领导者和主管老师进行追责,以此提高学校对于校园欺凌的重视,减少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三)建立具体完善的预防—应对—善后体系

为有效治理校园欺凌,家庭、学校、社会应合作建立一套具体完善的预防—应对—善后体系。

在预防体系中,家长要教会孩子如何与他人和谐相处,不欺辱他人,在受到他人的不合理对待时也应采取合理方式解决,不要忍气吞声更不能以暴制暴;同时多和孩子进行心灵沟通,使孩子养成积极向上的心理。学校应该加强心理教育和普法教育,告诉学生校园欺凌的危害并教会学生在面对校园欺凌时如何保护自己;与此同时,学校要建立完善校园欺凌预防机制,明确教职工管理责任的分配,加强摄像头等硬件设施的建设。

在应对体系中,学校在发现校園欺凌事件出现后要及时进行处理,根据事态的严重性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对于较为轻微的事件,要及时进行制止,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恶化,并对受到欺凌的学生进行医疗救治和心理辅导,对实施欺凌的学生进行惩处。对于较为恶劣的事件,要及时报告给有关管理机构,申请其介入。有关主管机关应加强与学校联动机制的建设,及时处理校园欺凌事件,并且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对于应报告而未报告的学校领导和主管人员进行追责,杜绝通过“私了”的方式解决校园欺凌问题。

在善后体系中,要遵循“宽容而不纵容”的原则对校园欺凌的实施者进行惩戒[5],既要使他们承担相应的责任来对他们产生足够的威慑,又要对他们进行适当的教育来使他们能够重新步入到正常的学习生活中。对于受欺凌者,主管部门要指派专门人员与其父母、新学校沟通并对受欺凌本人进行跟踪指导,帮助其尽快走出心理阴影,适应新的生活。

参考文献:

[1]参见肖汉强:《对校园学生暴力的反思》,《青少年犯罪问题》2000年第6期 。

[2]参见《解码百部校园暴力视频: 七成欺凌为多对一, 九成受害者未反抗》,澎湃新闻:“http://www.thepaper.cn

/newsDetail_forward_1568340”,访问日期:2017年7

月14日。

[3]恶意补足年龄制度,是指对于年龄尚不足 14周岁,但有充足证据表明已能够分辨自己的行为触犯法律但执意违法的未成年人,依然可追究刑事责任。张鸿巍:《少年司法通论》,北京: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12页。

[4]参见陶建国:《韩国校园暴力立法及对策研究》,《比较教育研究》2015年第3期。

[5]参见叶竹盛:《遏制校园暴力学校应负最大责任》,《新京报》2016年3月23日。

[6]马雷军:《让每个学生都安全:校园欺凌相关问题及对策研究》,《中小学管理》2016第8期。

作者简介:毛雄兵,男(1997- ),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研究方向:政治学与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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