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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教育的主体间性本质与儿童成长

2018-09-28张秦

东方教育 2018年25期
关键词:儿童成长

摘要:自由教育是一种古老的教育思想,自亚里士多德起就于教育学界广泛讨论,其影响力也绵延至今。时代的变迁,自由教育的本质也逐渐发生变化。自由教育与主体间性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以主体间性的视角去审视自由教育,有助于我们加深对自由教育的认识。同时,以此视角研究自由教育与儿童发展的关系,也有利于探寻自由教育对儿童成长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自由教育;主体间性本质;儿童成长

一、自由教育的本质

(一)自由

自由教育的实现,务必立足于对“自由”概念的厘清。何谓自由决定为何自由,自由的本质是由人对自己的本性、本质和价值的认识决定的。自由的目的是为了体现人的本性、本质、价值,促进个体和社会的发展。自由不仅是积极主动、独立自主、以自己的意愿或意志行事的行为特点,也是在法律规定和道德规定的范围内既不受限制的根据自己的意愿又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自己由着自己,或者自我决定。“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也是自由的本质属性和根本目的。

(二)自由教育

要解释何为自由教育,必先阐述何为教育自由。教育自由是在政治、法律自由的规定范围内的教育举办学校,选择不同目的、层面、类型和方式的学校及其教育,以及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自由,属于政治范畴。 从该定义可以看出,教育自由属于实践范畴,主要着眼于创办学校、选择教育方式、举行教育活动及进行教育管理等方面。自由教育则是指在政治、法律自由的规定范围内以自由的方式进行的教育,是唤醒、解和发挥人的自由本性、形成人的自由本质、提高人的自由能力的教育。我们可以看出,自由教育首先是一种教育类型,这种教育类型的目的则是培养人的自由本性、本质和能力,属于认识范畴。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自由教育是包含在教育自由之内的,同时教育自由的存在也是实施自由教育的前提条件,没有教育自由,自由教育就不可能得以实现。

二、自由教育与主体间性的本质联系

师生主体间的理念和方式是有效处理教育教学中的知识继承与想象,构想和创新,教师和学生虽然在知识和能力上是不平等的,但在人格尊严上是平等的。只有在师生人格尊严平等和相互理解基础上呈现的教师主体地位、首席作用甚至权威性才是自由和民主的,否则就是强制的。

(一)不自由和主客体的师生关系是非平等的,自由和主体间的师生关系是平等的;

在教学成人的过程当中,师生之间主客体的不平等关系所能带来的自由是有局限性的,这样的自由并非自由教育视阈下的自由。无论教师与学生谁主谁客,均不能达到平等交往,从而实现自由教育培养学生自由精神和创造能力的目的。真正的自由只有在师生之间相互尊重、独立自主、自我确认、自觉自愿的平等关系中才能得以实现,故主体间关系在教育领域的应用是实现自由教育的必由之路。

(二)不自由和师生主客体的主体性是单向的,自由和师生主体间的主体性是双向的;

在传统的师生主客体关系,教育学人将学生看作对象客体来认识,又当作目标主体来培养,这是一种单向的且互相矛盾的关系。而在师生主体间性的视阈中,师生不仅将对方视为主体,并且他们均是认识者、学习者和实践者,又是被教育和被认识的主体,都希望自己和对方成为自己想成为的和对方希望成为的具有较高主体性的主体。 在这种双向互动的关系体系之下,二者互为主体,才能让教师发挥其指导学习的作用,学生得以自由学习、自由思考,促使其创造力和自由精神的培养。

(三)不自由和师生主客体的主体性是强制的,自由和师生主体间的主体性是相互理解和共享的。

在师生主客体关系中,学生的地位更多时候是被动的,教师发挥其主导作用与权威性,力求改造学生。而主体间性则是在一个相互尊重,教学相长,人格平等、尊严平等的环境下实现的,这种关系是师生相互理解,知识共享的,只有在这种关系中,传统学生的被动地位才与教学成人过程中的强制性才能得以消解,真正实现平等交往、主动对话,从而促使自由教育的实现。

三、主体间性的自由教育与儿童成长

自由教育对儿童的个性、健康发展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儿童的自由与成人的自由是不同的,因为儿童从心智到身体机能均未发展成熟,理性思维还未完全成形,没有完全具备责任能力,应受父母、老师的指导。这是否意味着人们在儿童时期无法接受自由教育?答案是否定的,主体间性的自由教育一定是贯穿人一生的终身教育。对于儿童而言,无论是家庭教育还是学校教育,均应走上主体间性的自由教育之路,有利于从儿童时期便打好创造能力与自由精神培养的基础。

(一)厘清儿童自由的有限性;

身处儿童时期,孩子的心智未完全成熟,理性思维还未形成,对自己的行为没有相应的责任能力。这一阶段家长和教师应该务必以指导者的形象出现在儿童的教育过程之中。要注意这里的指导并不代表着主导,而是在主体间性平等对话,自由选择的基础上,告诉儿童自由的尺度应在哪里,让儿童对哪些自由是合理的,是身在这一年龄阶段的他们可以触及的,而哪些自由又是不合理,是儿童不能触碰的。之后让儿童自由思考、自由学习、自由选择,这样才能让儿童在自由的限度之内接受自由教育。

(二)培养儿童继承自由精神;

儿童的自由是有限度的,作为指导者的家长或教师应该在厘清儿童自由的限度的前提下,致力于儿童自由意识的启蒙,培养儿童继承自由精神,促进创造力的发展。主体间性的自由教育是一个非强制、双向互动的过程,它所创设的教育环境是适合儿童自由精神的培养的。在这一环境中,儿童是在教师非主导的主体间的指导之下,进行自我确认、自由学习、自由思考、自由選择,在一个师生主体间相互尊重、平等交往、主动对话的氛围中进行学习的,有利于在教学成人的过程中对儿童自由意识的启蒙,自由精神的培养。

(三)追求儿童的个性化发展;

儿童时期是人的一生的关键时期,更是培养一个孩子个性的重要阶段,因此我们务必营造一个有利于儿童个性发展的教育环境。自由教育的本质尊重儿童的个性,给人以自由生长、自由学习的权利。主体间性的自由教育主张消解教育过程中的强制性因素,为学生减负,更能给予儿童更大的空间以及更充裕的时间,让其在有限度的自由教育环境下充分的发展其个性。

(四)打好儿童终身学习基础。

儿童阶段是一个人教育的起始阶段,也是终身学习的初始阶段,这一阶段对儿童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是至关重要的。主体间性的自由教育所提倡的自我确认、自觉自愿、独立自主等学习原则都有利于自主学习能力培养。这一基础能力的获取,对学生们结束单纯性的学习生活,走上工作岗位,面对以“变化”为主题的当今世界,能够更好完成终身学习的任务,在日新月异的变化之中,捕获前沿知识,掌握前沿技术,运用前沿工具,始终走在时代的最前端。

参考文献:

[1]郝文武,郭祥超,张旸:《教育哲学概论》[M],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版.106.

[2]郝文武,郭祥超,张旸:《教育哲学概论》[M],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版.107.

[3]郝文武.自由教育的价值和实现方式[J].高等教育研究,2009,(9).18-22.

[4]郝文武,郭祥超,张旸:《教育哲学概论》[M],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版.72.

作者简介:张秦,女,1993年8月2日,土家族,陕西省神木市,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学历;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学前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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