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黑格尔的一个误解看卢梭的“公意”
2018-09-21邓晓芒
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18年2期
黑格尔批评卢梭用契约论来处理国家政治问题是把国家公权力错置于私人财产关系的基础上,以“众意”来充当“公意”或“普遍意志”,认为这是导致法国大革命悲剧的理论上的原因。但黑格尔误解了卢梭的公意,卢梭的公意有其哲学基础,他对公意和众意做了区分,并清醒地认识到由公意所建立起来的完美的民主制只能是一个理想的乌托邦,只是用来促使现实国家政治生活在众意的行使中日益趋向接近的标准,但这一点并没有被法国革命的理论家和黑格尔所理解,卢梭并不能为法国革命的失败承担责任。卢梭的公意除了有理性的根源外,还有公民宗教及其所形成的社会风尚和习惯的根源,在现实生活中公意只有凭借理性和信仰的双管齐下才能对公民社会的建立和运行产生有效的影响。厘清卢梭的这一套以公意为核心的社会契约论,对于我们今天建设法治社会的理论建构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社会契约;公意;众意;法国革命;理性;宗教
B516.35;B565.26A007712
一、 黑格尔对卢梭社会契约论的批评
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有多处涉及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特别是其中的“公意”学说。例如,在《契约》一章第75节他说道:
由于缔约双方作为直接的独立人格而相互对待,所以契约α)出自于任意;β)通过契约而成为定在的同一意志只是一个由双方建立起来的、因而只是共同的意志,而不是自在自为地普遍的意志;γ)契约的对象是一个单个的外在事物,因为只有这样一个事物在这里才屈服于他们要将它出让的单纯任意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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