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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式改装:红色叙事中的“恩仇录”模型

2018-09-20吴桂超

长城 2018年3期

吴桂超

作为中国传统文学叙事的重要原型与母题,“江湖恩仇”在崇尚道德伦理的宗法制家族文化体系中可谓广泛存在。“复仇”不仅是代表个体生存需求的“人类精神最古老的情欲”(拉法格语),更是氏族成员必备的素质和不容推卸的责任。《大戴礼记·曾子制言》中,“父母之仇,不与共生;兄弟之仇,不与聚国;朋友之仇,不与聚乡;族人之仇,不与聚邻。”明确规定了面对不同程度的仇敌所应持有的态度和行为范式。与之对应,“报恩”也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共同情感和道德伦理诉求。“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吾其报智氏之雠矣。”这种对“恩仇”有着强烈认同感的文化心理已经成为民族集体无意识的一部分,并在不同的时代语境下得到复现、发展和改造。

纵观二十世纪以“江湖恩仇”为主题的文学作品,血亲复仇是叙事者着重进行表现的基本形态之一。李杨曾指出血亲复仇在国人心中的接受程度,“为亲人复仇体现出‘血缘的神圣不可侵犯。由于‘血缘是由国及家的起点、基石和范型,是‘人确立自身的基本依据……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报恩复仇的观念通过小说与戏曲的不断传播已经内化为中华民族的集体无意识。”在《礼记·檀弓》中孔子便主张面对父母之仇要“寝苦,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宗法伦理体系下,排除一切外界干扰,专心准备复仇成为家族文化对个人的内在要求。因此,无论是鲁迅以“干将莫邪”传说为原型创作的《铸剑》,儿子不惜献身请侠代父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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