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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事法学专业课程优化的策略研究:以胜任力为核心

2018-09-19冯磊

法制与社会 2018年11期
关键词:课程优化胜任力

摘 要 医事法学专业旨在培养社会需要的医疗卫生法律和管理人才,但由于其属于新兴专业和交叉学科,在课程设置上存在一些缺陷。目前,本文认为应抓住人才培养的核心问题即胜任力提高,在此基础上,优化医学、法学和管理学课程的类别设置,探索培养核心胜任力的专业课程体系,构建塑造胜任力的实践教学体系,以选修课程全面提升学生隐形胜任力。

关键词 医事法学 课程优化 胜任力

作者简介:冯磊,重庆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卫生法学。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4.209

被誉为“朝阳专业”的医事法学专业是在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和法律制度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以满足解决医事纠纷、规范卫生事业管理、加强卫生执法监督、推进医疗社会保障制度等现实需求为目的而开设的新型交叉专业,具有较大的社会应用价值和发展潜力,但也在教育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环节、教学方法乃至学科建设上均存在一些缺陷,主要体现在教育目标模糊、专业设置混乱、课程体系的庞杂和断裂、教学方法陈旧和学院化倾向等。 本文将以对某高校医事法律专业学生的调研为基础,结合胜任力理论对医事法学课程优化的策略进行探讨。

一、理论依据与研究方法

美国学者麦克利兰的研究表明,个体的态度、价值观和自我形象、动机和特质等潜在的深层次特征,能够比知识和智力更好地预测一个人在某一工作(或组织、文化)中的表现。他把这些特征称作胜任力(competency),并将胜任力定义为一个组织中绩效优异的员工所具备的能够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知识、技能、能力和特质。 目前关于人力资源管理的研究普遍认为,职业胜任力是衡量员工工作岗位适应能力以及发展能力的重要标准,它为用人单位的工作分析、人员招聘、绩效考核、人员培训以及人员激励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成为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新基点。

目前,整体来看,以传统法学教学体系为主、向法律实践部门输送人才的医事法律专业由于就业面过窄、人才需求量有限、与传统法学教学体系兼容性差等原因,很难持续开办,呈现全面萎缩的状态。而医事法学专业的应用型和复合型等特点,决定着其专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关键应聚焦于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即人才胜任力的问题。以此为逻辑起点反观医事法律专业教学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优化等问题,可以更好地解决目前存在的各种缺陷,进而在人才培养上达到专业设置初衷。

本研究以胜任力理论为基础,对某高校医事法学专业毕业生及在校本科生进行了发放问卷调查,该校医事法律专业创设于2005年,授管理学学位,每年平均招生40人左右。笔者分别于2016年3月初至3月中旬及2017年2月中旬至2月底向在校学生(110份)和已就业毕业生(266份)共发放了376份问卷,其中回收358份,回收率为95.2%,有效样本率为100%。问卷问题涉及对目前课程的评价、对课程设置的意见与建议等。

二、问卷结果及分析

(一)课程与能力培养的关系

对目前课程设置对能力培养的评价中,问卷显示目前的课程对专业知识水平(65%)、人际沟通能力(48%)、逻辑能力(48%)和自我学习能力(41%)有较大的提高。有利于以后在医疗机构和司法机构工作,为处理医患纠纷,进行诉讼等打下坚实的基础,但同时也对动手能力(15%)和创新意识(18%)的培养相对薄弱。

(二)医学与法学课程比例

医事法学专业教学计划中,一般以医法并重作为学科特色,因此便自然存在医学和法学如何分配比例的问题。问卷显示,大部分学生认为法学课程所占比重应高于医学课程(51%),仅部分学生认为医学课程比重应高于法学课程(11%)。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重的,如医学课程更难学习、理解和掌握;医学课程较为枯燥;医事法学专业学生对法学课程更感兴趣;就业后发现医学知识的作用没有想象中大等。

(三)医学课程的设置与优化

在选择哪些医学课程是没有必要方面,选择实验诊断学(45%)、检体诊断学(38%)和内外妇儿(32%)的学生较多。这几门课程难度较大,考试要求高,未来实用性不强,因此学生反映必要性不大。但在医学课程的必要性上,在校生与毕业生有所区别。分别为32%和47%。这体现出医学课程在胜任力上的意义较为重大,因此,尽管有一定难度,但只能予以优化,不能取消。

在增设医学课程的选择上,按人数比例的问卷结果分别为:解剖学(45%)、社会医学(42%)、临床医学概论(32%)、流行病学(30%)。学生认为,解剖学的学习有利于学生更好的掌握临床相关知识,在对已就业学生的问卷中,选择解剖学的竟高达73%,足见该学科对胜任力提升的意义。同时学生认为,社会医学、临床医学概论、流行病学能帮助自己尽快掌握医学知识的概貌,既相对简单,又具有实用性。此外,国外报考本专业研究生需要上述课程成绩,可见这也是国际惯例。

(四)法学课程的设置和优化

对于法学课程的設置,在校生(78%)认为全面开设是必要的,毕业后的学生(56%)也有类似反映。法学知识对目前工作岗位胜任力的帮助主要体现为提升思维能力,有助于未来职业规划,提供了所从事职业必需的知识和实践能力。但需要留意的是,随着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改革,法律职业入口紧缩,调研体现的结论更多是未紧缩前的毕业生认知,可能有一定区别,需要认真思考。

(五)卫生管理类课程的设置和优化

在增设管理类课程方面,排名分别为:医院管理学(56%)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39%)、卫生信息管理学(27%)、市场营销学(11%)和会计学基础(18%)。尤其是医院管理学这门课程,已就业学生的选择增设医院管理学的高达73%,可见该课程对胜任力的意义。

(六)专业相关课程

在周边课程开设的选择上,问卷显示的增设课程排名分别为:医疗保险学(56%)、卫生政策学(46%)、卫生统计学(40%)、卫生经济学(33%)。在校生与毕业生没有明显区分,比例接近。这表明,这几门课程与专业课程连接紧密,有利于提高胜任力。

(七)专业特色课程

根据数据得出,在增设专业特色课程方面,学生表达了深化专业特色课程学习的强烈愿望,包括增设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79%)、医院管理相关的法律问题(74%)和医疗保险法律课程(41%)。在开展方式上,通过访谈,学生主要想过实习来开展上述课程的学习(55%),也有选择社团活动、开设一门新课程或开设讲座等方式的。

就增设限选课来说,问卷显示的结果为:医患沟通技巧(73%)、应用文书写作(59%)和商务谈判(50%)。可以看出,学生非常关注限定选修课程的实用性。而在公共选修课程的设置问卷中,学生趋向选择应用性强的(42%)、人文社科类(35%)或素质拓展类(17%)的课程,而只看学分高低选择公选课的学生只占6%。而毕业生问卷中,趋向前两者的高达90%以上,证明选课课程既要关注应用性,也要关注素质培养。

(八)实习场所

对于实习场所的选择,问卷显示的结果为:医疗机构(85%)、司法机关(78%)、律师事务所(72%)、卫生行政机构(70%)、医药企业(40%)。由此看出,绝大部分学生愿意选择与医事法律专业紧密相关的机构作为实习的场所,以便提高自己的胜任力,为就业提供经验。

三、课程优化策略分析

(一)优化课程类别

医事法学培养医法并重的复合型人才,但“这种复合是一种实质意义上的、内在的、知识体系的复合,是知识的融会与贯通.是思维的多向和流动,是能力的复合与交叉.而不是披着医学与法学的两张皮、拿着医学与法学两张牌的表面复合”。 而从就业岗位的实质胜任力出发,医事法律专业课程设置应对法学、医学、卫生事业管理这三个学科及相关涉及的课程予以关注并进行优化整合。

1.法学课程应主要关注与专业胜任力相关的课程。如中国法制史、国际法学、婚姻继承法学、商法学等可以从专业课程计划中剔除,并对其中涉及卫生法学的具体内容进行整合,由核心专业课程予以吸收,比如传染病的国际条约,可以国际卫生法学课程方式开设。

2.医学课程应以概论课为主,如基础医学概论,临床医学概论等,对生物化学、组织胚胎学、诊断学等课程可以予以剔除,适当扩展临床类课程,如解剖学,令学生了解临床的主要问题。同时医学课程应降低课程难度。调查显示医学课程难度较大,授课教师未曾根据专业特色进行内容裁剪,学习内容多但课时少,考试难度较大。应以胜任力为依据对教学内容进行优化。

3.卫生事业管理类课程应主要关注卫生事业管理的专业课程,如卫生事业管理、医院管理等,而不必开设管理学原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管理类基础课程。应增设公共管理类的卫生政策学、卫生经济学,公共卫生类的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等课程以提高岗位胜任力。

(二)探索专业特色课程体系

医事法律专业培养应塑造预防、处理和化解各类医事争议的核心胜任力,因此,必须打造独立于传统法学教育之外的核心课程。目前可以以《医事法学》(偏医疗纠纷的民事争议及其解决)、《卫生法学》(偏卫生行政执法问题)为核心特色主干课程,辅以“医疗纠纷及其解决机制”、“医院管理法律问题”等特色选修课程和“卫生经济学”、“卫生政策学”等特色交叉学科课程,形成“一核两翼”的特色课程体系。

(三)以胜任力构建实践教学体系

1.引入法律诊所教育。即通过真实案件的参与和办理,全面培养和训练法律实践技能的模式。就医科院校的医事法学专业教育而言,应当通过联合办学、科学管理、开拓案源、外聘师资等方式在尽可能的资源范围内展开诊所式教育。

2.开展模拟法庭、观摩现实庭审等实践活动。模拟法庭可以使学生在未进入社会从事法律职业前,培养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思维,缩短教学与实践的距离。由学生担任律师、法官等进行诉讼演练;授课老师也可分批组织学生去法院现场观摩庭审活动。通过参与实践全面提高学生的胜任力水平。

3.开展针对性实习:一是实习基地的针对性。应建立符合医事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习基地,如司法机关、医学会、律师事务所、医疗机构;二是实习活动的针对性,在实习基地实习过程中尽量参加“涉医、涉法”的实务。

(四)通过选修课等课程设置提升学生的隐性胜任力

以选修课方式增設医患沟通、医疗伦理、应用文书写作等课程,课程设置可以灵活多样,可以以“第二课堂”、“专题讲座”、“实习总结”等方式进行;关注学生学术能力的培养,通过专题讲座、指导学生参与科研、开设“法学经典选读”、“交叉学科研究方法”等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等方式,提高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适应能力。

注释:

李海滢.医事法学教育的困境与出路.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10(1).27-28.

张丹、袁亭亭.胜任力模型在人力资源管理实践中应用的研究.山东纺织经济.2006,132(2).46-49.

肖柳珍. 医事法学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模式研究.医学与法学.2010,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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