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金融化的囧途: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法制化改革的探索
2018-09-19宋天骐
法制与社会 2018年11期


摘 要 国家高度重视农村金融的发展,但农村金融的发展现状却不容乐观,主要原因是制度抑制的长期积累。通过比较研究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农村金融改革的探索,本文认为推动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主要路径在于农村金融机构的法制化建设。而农村金融机构法制化建设,需要从法律体系构建、金融创新激励、民间资本市场准入等方面着手,以实现中国特色现代农村金融的建设目标。
关键词 农地 金融化 农村金融 法制化
作者简介:宋天骐,烟台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研究生,研究方向:民商法学。
中图分类号:D922.2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4.153
自2004年始,中央一号文件不断高度关注“三农”问题 ,而农村金融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健全也成为近年来“三农”改革的重点方向。2008年,明确“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与“培育小额信贷组织”;2017年,强调“加快农村金融创新”,激励对农村金融的信贷投资,鼓励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建设,强化政策性金融机构对农村金融的支持力度,推动农村金融的全方位建设。十几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的政策态度都集中在“三农”问题上,而农地金融化在2014年被首次正式提出后,显得愈加重要;为适应农地金融化,农村金融法律制度的相关建设早在2004年就已启动,并以“先试点,再推广”的方式稳步发展着。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农村金融的实际需求状况和发展状况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尤其中西部贫困农村,是党和国家脱贫攻坚战须重点攻克的方向,且在农地金融化和农村金融机构法制化改革中相对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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