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注》对《说文》的订正及其方法
——以贝部字为例
2018-09-17李豪杰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 2018年4期
李豪杰
(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江苏南京210097)
《说文解字》(以下简称《说文》)自成书以来便备受尊崇。然而在其流传过程中,因辗转传写、笔记误入、肆意篡改等诸多原因,《说文》已失本来面目,出现颇多伪误。后世很多学者对其进行修正,力求还其原貌,清代段玉裁则是其中的集大成者。段玉裁著《说文解字注》(以下简称《段注》)不仅对《说文》进行注释,同时对其进行了全面的勘正和完善。文章将《段注》与《说文》贝部字原文进行对比(材料不足时兼考他部),并以《段注》贝部各篆的注语为依据,考察段玉裁对《说文》贝部所作的修改,由此管窥段氏的订正方法。

一、《段注》对字序的改动
段玉裁非常重视探求《说文》的列字规律,得出“凡部之先后,以形之相近者为次”,“每部中字之先后,以义之相引为次”的结论,并将其运用于《说文》各部字的勘误中。
如贝部第四十六篆“贵”,《说文》列于“賏”上“卖”下。段玉裁按语认为,大徐本中“贵”篆的位置并非许书原来的次序,应更正。于是依“据义系联”的列字规律——同一部首中意思相近的篆字放在一起,将“贵”篆调整至“买”篆上“贱”篆下。
鉴于段玉裁对贝部字字序的改动较少,不便推求全书规律,不妨结合木部例字考察段氏对篆字顺序的订正情况:
第一,将“棁”篆调整至“椎”“柯”二篆前;将“梐”“枑”二篆互换位置;将“朴”“条”二篆互换位置。以上几例段玉裁依“据义系联”的原则进行调整。
第二,将“樘”篆由“欂”篆之上调整至“楹”篆之下,将“槚”“椅”二篆互换位置。此两例依“以类相从”的原则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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