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我国社区教育立法初探

2018-09-13焦后海韩露

成人教育 2018年6期

焦后海 韩露

【摘要】社区教育作为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教和学习型社会建设背景之下的“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重要平台,当前是其立法的最佳时机。文章就我国社区教育国家层面的立法空缺和地方性社区教育立法逐步发展的现状,通过对国内外社区教育立法、国内其他教育立法进行横纵比较研究,分析了我国社区教育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提出了应从国家层面制定“社区教育促进法”,并将确立社区教育立法定位、创建社区教育开展机制、健全社区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社区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各主体间的权责等相关内容融入其中。

【关键词】社区教育;立法;法治建设

【中图分类号】G7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794(2018)06-0041-04

【收稿日期】2017-11-16

【基金项目】云南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法制视野下的社区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关系研究”,编号为YK1603ZJ

【作者简介】焦后海(1990—),男,重庆巫山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教育法、教育政策;韩露(1993—),女,河北平顶山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教育法学。社区教育是社会发展和时代革新的产物,是教育社会性与社会教育性的一种重要体现形式。“社区教育”一词最早源于20世纪美国实用主义教育家杜威的“学校即社会”思想,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开始受到关注,并取得初步发展。2006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社区教育界定为“在社区中,开发、利用各种教育资源,以社区全体成员为对象,开展旨在提高全体成员的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成员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教育活动”。……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