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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耕地质量等级检测的县级农用地分等更新研究

2018-08-31陈聪

西部论丛 2018年7期

陈聪

摘 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有一项只能怪有的职责是对国土的土地等级进行评定。本文主要以安徽省舒城县作为主要的研究区域,对其基于耕地质量等级检测的县级农用地分等更新情况进行研究,对舒城县耕地分等过程及新旧农用地分等的结果进行了横向的比较。

关键词:耕地质量等级检测 县级用地分等 耕地质量完善 新旧农用地

一.研究区域概况

舒城县属于安徽省,在大别山的东边,北毗六安市金安区、合肥市。山地面积约占全县52%。中部是丘陵岗区,岗岭绵延,山丘起伏。丘陵面积约占全县20%。舒城县属北亚热带湿润气候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水充沛,季风显著。常年平均降水总量26亿立方米。舒城县有丰富的矿产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动物资源和旅游资源。舒城县的矿产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和旅游资源丰富给舒城县的经济发展带来了积极的影响,舒城县人民可以利用这些资源发展经济,获得更多的经济收益。其中旅游资源带来的经济效益在所有资源效益中所占的比例很大,舒城县是一个以种植为主要土地利用类型的城市,应该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发展农业和旅游业。

二.分等结果

舒城县共设六个固定监测单元,本次监测所布设的点位主要位于舒城县的中部和东北部,最后发现按照土地质量等级可以划分为肥力提升型和耕作层变薄型两种等级。接下来会对这两个土地类型进行简单的介绍,从分布范围、耕地利用类型、地形和占比这几个方面出发来进行介绍。

肥力提升型主要分布在舒城县东北部地区的千人桥镇舒心村、旺禾村、杭埠镇、百神庙镇张湾村、龙王庙村等地,耕地利用类型以水田和旱地为主,灌溉能力基本满足,配水条件较好,河两侧分布较多,土壤有机质含量丰富,监测渐变耕地总面积9611.06公顷,占全县耕地面积的15.61%。地形以丘陵、岗地、山地为主,灌溉能力基本满足,配水条件较好,河两侧分布较多,渐变类型为肥力提升型,限制因素为土壤有机质含量,其中7等耕地5454.42公顷,占全县耕地面积的8.86%;8等耕地3523.37公顷,占全县耕地面积的5.72%;9等耕地633.27公顷,占全县耕地面积的1.28%。

耕作层变薄型主要分布在棠树乡三桥村、邱岗村、干汉河镇乌羊村、南岗镇、舒茶镇等地,耕地利用类型有水田、旱地、水浇地等,其中水田居多,旱地、水浇地少,渐变类型为耕作层变薄型;由于使用长期使用大型机械进行收割,而在农作物栽种的时候,机械只翻耕25cm左右,长期积累导致土壤板结,有效土层厚度减少,土壤供肥和保肥能力下降,肥料容易流失,舒城县地貌类型主要以山地、丘陵、平原为主,水热充足,有效土层厚度减少,土壤供肥和保肥能力下降,土壤有机质含量下降,影响作物生长。监测渐变耕地总面积14208.35公顷,占全县耕地面积的23.08%。其中7等耕地4181.13公顷,占全县面积的6.79%,8等耕地6684.12公顷,占全县耕地面积的10.85%,9等耕地3346.60公顷,占全县面积的5.43%。

此次舒城县耕地质量定级结果以二等和三等为主,质量等别良好,耕地质量较优。其中二等最多,耕地面积为44130.05公顷,占总评价单元面积的71.6%,四等最少,耕地面积为178.96公顷,占总评价单元面积的0.9%。从区域分布来看,优等地主要集中分布在县区的东北,地形以平原和丘陵為主,靠近杭埠镇、千人桥镇、桃溪镇等县区主要中心城镇。县域西南向受制于地形地貌、土壤水源以及社会经济因素,耕地质量分值偏低,例如高峰镇、晓天镇、洪庙镇等乡镇。

三.分等成果变化对比

舒城县耕地等别主要渐变类型对应的主导因素分别为土壤有机质含量和有效耕层厚度。经监测,舒城县耕地质量等别渐变类型主要因素中的土壤有机质含量变化幅度较小,耕作层厚度等属性分值无明显变化。我们本次监测布点在国家利用等耕地。从等别变化情况来看,等别变化不大,6个固定监测点中,6个监测点等别发生变化,但变动幅度较大,舒城县耕地产能有很大的提升潜力,由此看出在农业生产条件得到基本保证,光、热、水、土等环境因素均处于正常状态下,舒城县今后如注重用养结合,稳步提升耕地质量,耕地生产能力提升空间很大。在舒城县后期的耕地保护工作中,对有机质含量和有效土层厚度,要注意其变化趋势,并注意维护。从分等成果变化的情况看来,舒城县的耕地质量等级变化并不大。这也在一定的程度上说明,舒城县耕地质量基本保持稳定,受到的影响因素较小。

四.结论

耕地质量和我国的粮食安全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是在耕地管理当中依然存在着关注数量多控制,轻视质量管理的问题。此次耕地质量分等定级成果为舒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管理提供了新的科学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两个重要任务,一是划定建设用地的范围,一是划定基本农田保护范围。按照耕地质量分等定级的初步评价结果,及其自然、社会的属性,对等级较低的耕地或者规划期内难以保护的耕地规划为建设用地。同时将数量、质量稳定、分布集中连片的耕地规划为基本农田,可以有效地避免耕地生产能力的下降,达到耕地保护的目标。

参考文献:

[1] 陈成,仲济香,张丹凤,谢敏.生态文明视角下土地整治科技创新研究——基于原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相关领域的登记和获奖成果分析[J].中国土地科学,20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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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吴茗华,胡月明,黎诚.基于耕地质量等级监测的县级农用地分等更新研究——以化州市为例[J].广东农业科学,2012,3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