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是如何做实房地产“居住”属性的
2018-08-24周骏宇
上海房地 2018年7期
文/周骏宇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再度明确了房屋的居住属性。
放眼世界,有多个国家在发展房地产业的过程中,背离房地产的居住属性,投机泛滥,泡沫累积,最终引致了经济危机,包括美国次贷危机、日本泡沫经济等。而欧洲发动机——德国——房地产业,却是另一番景象:德国在发展过程中,较好地维护、做实了房地产的居住属性,房地产市场非常稳定。德国在房地产业发展和管理方面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经验。
一、房地产业划入社会福利部门
德国《宪法》和《住宅建设法》都明确规定,保障居民住房是联邦政府首要的政策目标之一。德国政府始终把房地产业视作是国家社会福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所有房地产政策的核心出发点。因此,德国实行由商品房、合作社建房、私人自建房、政府保障房组成的多元住房供应体系。其中,政府对合作社建房给予多方面的政策支持,合作社建房占每年新建住宅总数的比例超过30%。政府充分考虑收入差距,对地产规划中的高、中、低档房屋比例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为中低收入人群提供保障房。多元的住房供给使德国房地产市场供给相对充足,保障了房地产市场的平稳运行,2014年德国人均居住面积为43平方米。

在德国,房地产业不是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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