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业发展前景浅议
2018-08-23赵鑫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8年18期
赵鑫
[提要] 自改革开放以来,信托业曲折发展,如今在政府推动和“一法三规”约束引导下,逐步认清信托定位,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本源业务,但仍然存在限制信托业实力和规模发展的问题。本文着眼于“刚性兑付”问题以及如何解决该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建立“卖者尽责、买者自负”观念。由于私人财富市场规模迅速扩张,而市场渗透率不高,建议信托业在传统融资类业务上升级,寻求核心经营业务,实现社会融资职能向社会财富管理职能转型,顺势而为,应势而变,走上一条规模化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关键词:信托业;刚性兑付;财富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8年6月11日
一、信托业发展现状
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于1979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我国信托业发展已经过了38年曲折发展。在不断经历“异化——整顿——再异化——再整顿”的过程后,如今信托业已经“一法三规”的约束引导下,规范行業自身发展,认清信托业真实发展定位,由“受人之托,代人招财”转变为“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信托业回归本源。
从近几年发展情况来看,信托业在政府引导推动下,至2012年末,我国信托业管理资产规模已经超过保险业,成为继银行业之后的第二大金融子行业。然而,好景不长,2013年底至2014年,中诚信托、吉林信托等信托兑付危机事件发生,信托业刚性兑付被打破,信托业的发展受到严重冲击,加之监管层对信托公司开设分支机构、异地经营、媒介宣传等有严格规定,其必然限制了信托业实力和规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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