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心理契约违背感对其行为及师生关系影响研究
2018-08-22宋欣
东方教育 2018年16期
宋欣
摘要:本文对心理契约进行简单阐述,沿用大学生心理契约维度的研究结论,借助SPSS统计分析并提出假设进行验证。同时引入师生心理契约违背与破裂的案例,根据案例分析结论所得启示,就高校管理者如何发挥心理契约对师生双方激励与约束双重功能的方法和路径问题,做出推论阐述,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心理契约;师生关系;高校管理
一、引言
“心理契约 ”由美国著名管理心理学家施恩教授提出。心理契约存在于组织和成员之间的一系列无形、内隐、不能书面化的期望,是在组织中各层级间、各成员间任何时候都广泛存在的没有正式书面规定的心理期望。具有不确定性、动态性、双向性、隐蔽性。
Morrison 和 Rousseau(1997)通过深度研究对心理契约的破裂与违背进行了明确区分,即心理契约破裂(Breach)是指员工对组织未履行心理契约中承诺或责任而产生的主观感知或认知评价,心理契约违背(Violation)是指员工在心理契约破裂后所产生的情绪反应,其核心是愤怒情绪,并指出心理契约违背是心理契约破裂的结果变量。
我国学者(姜曦等,2003;郑子林,2014)也明确指出心理契约破裂和心理契约违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并存在两个不同的过程。在概念层面,他们强调心理契约破裂,是员工对于组织未履行承诺的某种感知和评价,而心理契约违背则是在心理契约破裂后产生的愤怒、怨恨、辛酸、愤慨和义愤,它是一种“情绪混合体”,是一种显性的情绪、行为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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