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适用性研究
2018-08-21朱晖刘思昊
行政与法 2018年7期
关键词:法律
朱晖 刘思昊
摘 要:村规民约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手段,在乡村治理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但实践中却发现村规民约在适用性方面存在一些问题。究其成因,一方面是传统观念与现代法治理念的冲突,另一方面与社会发展过程中村规民约所依赖的文化基础、社会环境和生活方式不断发生变化密切相关。在新形势下,增强村规民约的合法性,强化法律监督责任,可以提高村规民约的适用性。
关 键 词:村规民约;适用性;乡村治理
中图分类号:D9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18)07-0084-09
乡村治理一直是社会基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合法有效的乡村治理对于促进农村社会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乡村治理中,村规民约扮演着主要角色,发挥着团结农民、稳定农村、繁荣农业的积极作用。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社会规范,是村民自治制度在乡村治理中的形式化表现,是乡村治理法制化、制度化程度的直接体现。其价值在于宣传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提升村民法治意识、展现乡村治理的自治性和民主性。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村规民约的适用性正面临着新的挑战。
一、问题的提出
在乡村治理中,村规民约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实践中,村民也都按照村规民约的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然而,村规民约本身是否合法,村民按照村规民约作出的行为是否有效、是否受到法律保护,都有待进一步研究。……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