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对档案开放的启示*
2018-08-20王海辉
档案管理 2018年4期
王海辉
摘 要:文章解释了政府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类目的涵义,提出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原因进行了分析,期望能够为档案开放带来一些启示。
关键词: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政府网站
自2008年5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已有10年,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也有较大提高。但由于多种原因,信息公开诸多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档案开放也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种方式。本文基于政府信息公开,对政府网站上的信息公开类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可为档案开放尤其是档案馆网站的档案开放提供一定的借鉴。
1 政府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类目释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方法宗旨、公开主体、方式、渠道、程序、监督保障机制等内容,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有效地规范了信息公开主体在公开政府信息中的行为。这是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类目设置的基本依据。《条例》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应渠道,其中即有政府网站。在政府网站上,可以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状况较为全面地展现出来,即在作为网站一级类目的“政府信息公开”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置出相应二级类目,将《条例》规定的主要内容列出,如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年度报告、意见反馈等。
2 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类目存在的问题分析
2.1 信息公开目录体系缺乏规范。信息公开目录体系是指在政府网站中,从信息公开目录到具体信息获取整个过程涉及的信息目录、信息条目、目录格式、元数据、信息内容,并由这些内容构成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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