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王充的公文批评思想

2018-08-19侯迎华

中州学刊 2008年6期
关键词:王充文质功用

侯迎华

摘 要:王充《论衡》中“文”的观念,是以公文为主的,当下人们对王充文学思想的讨论,其实是对其公文思想的误读。王充的公文批评以功用论为核心,在功用论的规范下,形成了王充公文批评的其他原则。具体来说即为:肯定公文的社会功用;强调公文的真实性,提出了“情实”与“实情”两个范畴;主张文质并重,但质重于文;提倡明白晓畅的公文语言;追求公文主体的道德修养和学识修养。

关键词:王充;公文;功用;文质;情实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08)06—0232—04

王充是我国古代思想史上伟大的思想家,也被人们看做是文学思想史上的杰出人物。在学术界,论者多从哲学和文学这两个层面去考察王充的学术思想。但实际上,王充作为一个哲学家毋庸置疑,但作为一个文学思想家却是当代人们的误读所致。当下人们所讨论的王充的文学思想,其实是边缘化的文学。换言之,王充对文学的批评,实际上仅是对广义文学概念中的实用文的批评,其中公文占了很大比例。所以,与其说王充是一个文学批评家,倒不如说他是一个公文批评家。

一、王充的公文意识

王充的公文意识从他“文”的观念、他的文笔之分、他对公文及其作者的认识中可以看出。

1.王充的“文”观念

《说文》释“文”的本义为“文,错画也”①,意为纹画或色彩的交错。“文”的词义在名词义与形容词义两方面有所引申。一方面,“文”由纹画、交错引申为名词性的文字、文章;另一方面,“文”从交错的特点引申为修饰性,用于人则有文才和道德修养的意思。《论衡》中的“文”也有这两方面的含义,并且有所推衍。从名词意义上讲,“文”首先是指文字,其次指与口头言语相对的、见之于文字的文章。从修饰意义上讲,《论衡》中常常用物的文饰效果来说明人应当具备“文”的特质,“文”是人的道德修养的外在表现。总起来讲,王充《论衡》中的“文”有文字、文章、文德(道德修养)三层含义。

王充在其《论衡·佚文篇》中又提出了“五文”说:

文人宜遵五经、六艺为文,诸子传书为文,造论著说为文,上书奏记为文,文德之操为文。立五文在世,皆当贤也。②

这里,他把“文”划分为五类:“五经、六艺”,指儒家的经书和经书的注疏;“诸子传书”,指先秦诸子之文及史书类;“造论著说”,指表达方式为论说的理论之文,王充将自己的著述称为“论”,所谓的论就是“发胸中之思,论世俗之事”③;“上书奏记”,指书疏奏启议对一类的公文;“文德之操”指文人的品德操守,如钱钟书所言:“‘文德之‘文非著书作文之‘文,乃品德之流露为操守言动者,无‘德不能见诸‘文,有‘文适足显其‘德。”④

“五文说”中就文章作品来讲,其实只有三种文体,表示品德操守的“文德”固然不能算一种文体,“造论著说”之“论说”是一种表达方式,也不能算作文体。王充在《对作篇》中曾将表达方式分为作、述、论三种,认为“圣人作,贤者述”⑤,自己的著述为论。王充的“五文”实际只有经传类文、诸子类文和章奏类公文三种,这三类文用到了作、述、论三种表达方式。也就是说,王充的“文”之观念相当于今天的经文、注经的学术文、诸子散文、历史散文、公文,实际上是不包括艺术性极强的纯文学的。虽然五经中有《诗经》,但王充及其当时之人都是将《诗经》当做经书而非诗歌看待的。蒋祖怡所说“王充的‘五文之说,正好标帜着从先秦到六朝‘文的概念变化过程中的一个过渡阶段”⑥,显然是对王充“文”之观念的一种误读。

2.王充的“文”、“笔”之分

明确地分辨“文”、“笔”,最早始于刘宋时期的颜延之。之后,刘勰、萧绎都专门讨论了“文”、“笔”问题,使得文笔之辨在南朝时非常清晰。但早在东汉时期,人们已经隐约有了分辨“文”、“笔”的意识,王充即是其中之一。在《论衡》中,王充屡次将公文与文学对举,清晰地显示了他对于这两种文体间区别的认识:

以敏于笔,文墨两(雨)集为贤乎?夫笔之与口,一实也。口出以为言,笔书以为文。……且笔用何为敏?以敏于官曹事?事之难者,莫过于狱,狱疑则有请谳。盖世优者,莫过张汤,张汤文深,在汉之朝,不称为贤。⑦

以敏于赋颂,为弘丽之文为贤乎?则夫司马长卿、扬子云是也。文丽而务巨,言眇而趋深,然而不能处定是非,辩然否之实。虽文如锦绣,深如河、汉,民不觉知是非之分,无益于弥为崇实之化。⑧

王充将“笔”、与“赋颂”分类而举,说明他是不将它们归为一类的。在他看来,笔指官曹之事,是公文;赋颂则代表弘丽、锦绣、却无实用之文,文笔之辨在这里已见端倪。

王充认为赋颂与文书在写作上是不相同的,作公文同作文学作品不同。虽然王充对赋颂等审美文学与公文类实用文体间的区别有着清醒认识,但王充对于“文”、“笔”这些概念本身认识并不明晰。他有时用“笔”来指代公文,却是偶一为之,如“以敏于笔”,并非有意识之为;他的“文”更是包括经、史、公文的广义之文,他从来没有用“文”来仅仅指称文学作品。

3.王充对公文及其作者的认识

在《论衡》中,王充对公文的认识似乎是充满矛盾的,时而贬抑,时而夸扬。我们先看以下几段评价:

朝廷之人也,幼为干吏,以朝廷为田亩,以刀笔为耒耜,以文书为农业(桑),犹人家子弟,生长宅中,其知曲折,愈于宾客也。宾客暂至,虽孔、墨之材,不能分别。儒生犹宾客,文吏犹子弟也。⑨

夫文吏之学,学治文书也,当与土木之匠同科,安得程于儒生哉?⑩

五曹自有条品,簿书自有故事,勤力玩弄,成为巧吏,安足多矣?(11)

在这几段话中,王充认为,文书写作有自己的章程、程式,写的多了就熟悉了,只要勤学苦练便能写好,与才气无关。这样看起来,王充是贬低文书、文吏的。但与之相矛盾的是,他在全书中又屡次称赞上书奏记之文,既有把唐林、谷永之章奏比同于自己的著述的,也有称扬上书奏记的功用,还有称赞章奏公文文质兼美,美善不空,并非无才之匠、勤习之人就能写好,需要“才知”。为何会出现这种矛盾呢?原来,在王充心目中,对写作文书之人又进行了划分。他认为写作套用程式一类的低级文书的是佐史、文吏,这是王充所轻视的;写作议论朝政一类的高级文书的是贤儒,这是王充所推崇的。

王充在《超奇篇》中对士人也进行了区分:

故夫能说一经者为儒生,博览古今者为通人,采掇传书以上书奏记者为文人,能精思著文连结篇章者为鸿儒。故儒生过俗人,通人胜儒生,文人逾通人,鸿儒超文人。(12)

王充认为,儒生在士人中是最底层的,而在《程才篇》中,则认为文吏是连儒生也不如的。他在《效力篇》中又说:

能举贤荐士,世谓之多力也。然能举贤荐士,上书日(白)记也。能上书日(白)记者,文儒也。文儒非必诸生也,贤达用文则是矣。谷子云、唐子高章奏百上,笔有余力,极言不讳,文不折乏,非夫才知之人不能为也。(13)

可见,王充欣赏的是文儒,也即贤儒。文儒能够写作“用文”,“用文”包括两个层次,一是上书举荐、议论政事之文,即“上书日(白)记”,二是奏议之类的篇章著述。“文儒”其实是对“用文”之人的统称,而“用文”的两个层次也是“文儒”的两个层次:“文人”和“鸿儒”,即如《超奇篇》所说:“采掇传书以上书奏记者为文人,能精思著文连结篇章者为鸿儒。”(14)王充认为,“文人”或“文儒”、“贤儒”所具有的著述能力是学以致用的上书奏记。因此,王充对之推崇备至。他在《超奇篇》中又说:“周世著书之人,皆权谋之臣;汉世直言之士,皆通览之吏。”(15)可见,王充所说的文人具有三个层次:具有学识道德的修养,能够持笔写作,居位典职有着干涉、规范世俗社会的能力。这实际上就把文人的范围缩得很小了,基本上以公文作者为主了。

二、王充的公文批评

王充对公文的社会功用、真实性原则、文质关系、公文语言和公文作者的修养等都有论述,是汉代公文批评的重镇。王充的公文批评以功用论为核心,在功用论的规范下,形成了王充公文批评的其他原则。

1.肯定公文的社会功用

王充在《论衡》中多次论述了公文的社会作用,强调“为世用”(16)。首先,王充认为公文起源于社会现实。他在《对作篇》中认为,公文之作皆是有因而起,都切中时弊,有一定的针对性,起到补察时政的作用,揭示了公文写作深层次的社会原因与目的。东汉时期经学思想虚妄迷信的一面弥漫整个思想界,辞赋文学也明显地离开现实生活,把缈冥无极的非人间生活作为描写的对象,与当时处于统治地位的经学思想一致,表现为脱离现实而往往荒诞不经。而王充从现实生活的角度,认为公文写作缘起于社会现实,从根本上肯定了公文的社会作用。

其次,王充认为公文有辅助政治的作用。他在《对作篇》中认为,上书奏记者的写作目的是为了纠正社会现实的弊端。另外,他还指出“上书奏记”之文具有处理政事、解决难题的社会作用,“州郡有忧,能治章上奏,解理结烦,使州郡连(无)事,有如唐子高、谷子云之吏,出身尽思,竭笔牍之力,烦忧适有不解者哉”(17)?

最后,王充认为公文有管理联系、宣传教育、凭证依据作用。他在《须颂篇》中说:

上书于国,记奏(奏记)于郡,举荐士吏,称术行能,章下记出,士吏贤妙。何则?章表其行,记明其才也。(18)

他认为士吏能否被任用或嘉奖,皆源于上书奏记的管理、联系作用。又因士吏的善恶之行皆被公文实录在册,故而公文有劝善惩恶的教育作用。文书的重要还在于它的凭证依据作用,它是文献资料的真实记载。

将公文赋予如此大的作用,在王充以前还未有过。王充的这一观点,对后世有深远影响。正如青木正儿所说:“认为文章是传国家千载之业,文人辈出为国家的瑞兆这种说法,是为文章的作用添威,进而向曹丕所道破的‘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的思潮迈进了。”(19)

2.强调公文的真实性原则

王充思想的核心是批判虚妄,强调真实。他把写《论衡》的旨归概括为三个字:“疾虚妄”(20),可见这三个字的重量。针对东汉时期普遍的虚妄之风,王充提出了真实性原则,其应用对象主要是以公文为主的广义之文。王充批判的虚妄之文有两种:一是华伪之文。具体说来有神话、短书(汉代小说)、夸张之文、奇怪之语等。二是无用之文。在他看来,凡是对实际功利无用的文章都属此类,如汉赋、绘画等。如此说来,现代意义上的许多文艺类别俱是虚妄之内容。那么王充所标榜的“真实”是什么呢?他说:“周世著书之人,皆权谋之臣;汉世直言之士,皆通览之吏。”(21)这表明他所说的真实论是应用于公文的。“虚妄”和“真实”两相比较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王充提倡的真美之作是合乎事实、不虚构、符合历史验证的公文。

为强调公文的真实性,王充提出了“情实”与“实情”两个范畴。

其一,“情实”。王充在《实知篇》中所说“任耳目以定情实”(22),即主张事要真,内容要符合事实的真实。对事物真实性的要求是贯穿于《论衡》中的大问题,书中有很多篇章就是专门围绕这一问题进行讨论的。王充把真实性作为评判事物的基本准则,“情实”是他对公文写作的基本要求。他主张为文必须“辩伪以实事”,又说“事尚然而不高合”(23),不允许与事实不符的假设和夸张:

世俗所患,患言事增其实,著文垂辞,辞出溢其真,称美过其善,进恶没其罪。(24)

上书不实核,著书无义指,万岁之声,征拜之恩,何从发哉?(25)

这些主张,从正反两方面表明了王充对公文写作真实性的关注与强调。

其二,“实情”。从客观对象上来说,王充要求公文写作主体了解事物之“情实”;而从写作主体自身来说,则要做到对写作客体“实情”以待之。王充在《书解篇》中提出“实情”的说法:

夫人有文质乃成。物有华而不实,有实而不华者。《易》曰:“圣人之情见乎辞。”出口为言,集札为文,文辞施设,实情敷烈。(26)

他认为人有文与质两个方面,写作主体内在的情与外在的辞应是统一互见的,因而所作之文与内心所想应毫不矛盾,“文辞”就是“实情”的外在表现。有论者认为王充提出的“实情”的含义不仅仅是纯粹的情感,还“可以指对事物的理解、各种想法、意志、情绪、态度等,也可以是这些心理因素的融合”(27),这种说法是成立的。但同时王充也认识到真情实感在公文写作中的巨大作用,所以他在《超奇篇》中说:

是故鲁连飞书,燕将自杀;邹阳上疏,梁孝开牢。书疏文义,夺于肝心。非徒博览者所能造,习熟者所能为也。……观谷永之陈说,唐林之宜言,刘向之切议,以知为本,笔墨之文,将而送之,岂徒雕文饰辞,苟为华叶之言哉?精诚由中,故其文语感动人深。(28)

3.主张文质并重,但质重于文

在文与质的关系上,王充更注重公文的实用性即“质”的一面。当本质的真与形式的美、内在的实与外在的华发生冲突时,他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真与实;而在文之“弘丽”与“是非”、“然否”之间,他也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公文所具有的实用性一面。他在《定贤篇》中这样批评司马相如、扬雄的辞赋:

文丽而务巨,言眇而趋深,然而不能处定是非,辩然否之实。虽文如锦绣,深如河、汉,民不觉知是非之分,无益于弥为崇实之化。(29)

王充承认司马相如、扬雄文学形式的弘丽、思想的深邃,但他把“实用”看做最主要的目的,以真实性与实用性为根本标准,所以对二人提出了批评,并提出了正面的典型:

观谷永之陈说,唐林之宜言,刘向之切议,以知为本,笔墨之文,将而送之,岂徒雕文饰辞,苟为华叶之言哉?精诚由中,故其文语感动人深。(30)

在这种层次与要求上,王充表明了他的文质观。他强调实用性是公文的主要任务,在文与质之间,质即实用性更为重要。但王充在首先保证“质”的情况下,也是重视“文”的。他在《超奇篇》中举了周长生的例子:

周长生者,文士之雄也,为刺史任安举奏;在郡,为太守孟观上书,事解忧除,州郡无事,二将以全。……长生死后,州郡遭忧,无举奏之吏,以故事结不解,征诣相属,文轨不尊,笔疏不续也。岂无忧上之吏哉?乃其中文笔不足类也。(31)

王充认为,公文写得好坏能起到不同的效果,好的公文能解忧理烦,保州郡无事,文笔差的公文则起不到这种作用。这里就强调了文即形式美的重要。有质无文,则连质的作用也无从体现了。他认为章奏粗丑无文,不仅起不到应有的作用,甚至自身还会有贬谪之忧。所以,王充反对的是以文害质,过分地追求形式美而忽略实用性,但不反对实用基准上的“文”,文应当是质的自然流露,是内在之美的外在表现。因此,王充的文质观实质上是文质并重,但质重于文。这就有了文论史上经常征引的那段著名的论断:

有根株于下,有荣叶于上;有实核于内,有皮壳于外。文墨辞说,士之荣叶、皮壳也。实诚在胸臆,文墨著竹帛,外内表里,自相副称。意奋而笔纵,故文见而实露也。人之有文也,犹禽之有毛也。毛有五色,皆生于体。苟有文无实,是则五色之禽,毛妄生也。(32)

“文”是植物的荣叶、皮壳,“实”即质,是根株、实核,二者不可分,缺一不可;但“实”重于“文”,不可有文无实。在王充之前,儒家思想对文与质的关系已有论述,强调二者的统一性。所以,有论者指出:“此论虽无太多创新观点,但他自觉地将文质论运用于文章写作,从而推进了先秦以来人学文质论向文学文质论的转变过渡。”(33)但实质上还不能简单地说这种论述是文学文质论。恰当地说,王充的文质论实际是公文文质论。王充所举的文质兼美的例子,是以公文为代表的。

4.提倡明白晓畅的公文语言

王充的公文语言观较为全面而且丰富。从公文的实用性出发,他认为公文语言应当明白浅显;从语言的地区差异与历史发展来看,不应模拟典诰,难知难睹;从读者接受来讲,要有读者意识,深浅有别。

首先,公文语言应当明白浅显。公文以实用为目的,直接作用于社会生活,处理公务。与之相应,公文语言就必须明白易懂。他强调公文语言通俗易懂,简约质实。

其次,语言有地区差异与历史性,公文语言在此情况下会产生一定的变化,不须崇古非今,模拟典诰。汉武帝崇尚儒术,表章《六经》,在言谈上也好以儒术相缘饰,因此在制作诏书时特别注意措辞典雅弘奥。如他的《策封齐王闳》、《策封燕王丹》、《策封广陵王胥》等,纯粹模仿《尚书》而作,给当时的公文文风造成很大影响。王充生于汉光武帝建武三年,历经明帝、章帝,卒于和帝永元中。其间公文经历了光武的复归简质之后,明帝时已较孝武时的“繁文多而实意少”有过之而无不及了。明帝时的章奏已是浮词虚誉连篇累牍,动辄称引儒家经典,明帝给予尚书对这种章奏抑而不省的权力。针对这种情况,王充说:

经传之文,圣贤之语,古今言殊,四方谈异也。当言事时,非务难知,使旨意闭隐也。后人不晓,世相离远,此名曰语异,不名曰材鸿。……夫笔著者,欲其易晓而难为,不贵难知而易造,口论务解分而可听,不务深迂而难睹。……察文,以义可晓。(34)

王充精当地指出“古今言殊,四方谈异”,古书语言的分歧难懂是地区差异与历史发展造成的,并非古人有意为之。这是对语言特色与发展的深刻总结,是王充对公文语言的敏锐性和深入思考的体现。

最后,王充从公文的接受者考虑,认为公文写作要有读者意识,针对不同层次的读者,应示以不同的公文语言。王充通过很多事例说明,圣贤文章的“深浅之差”,是视读者的程度而定的。公文以经世致用作为写作宗旨,其语言的应用就应当考虑到读者的接受状况,与其文化修养保持一致。是“鸿丽深懿”还是“俗晓(形)露”,应由对象的接受程度来选择。

5.追求公文主体的修养

王充论公文写作主体的修养包括道德修养和学识修养。王充首先强调文德。他认为公文主体要有文德之操,不可“徇利为私,无为主者”。其次他强调学识,认为公文主体应博览以增强其学识修养。王充认为

博览是成为通人的必要条件。东汉时的兰台令史为“通人之官”,由于他们“职在文书”(35)的特殊职责,有通览群书的便利,而“令史虽微,典国道藏,通人所由进,犹博士之官,儒生所由兴也”(36)。博览百家,使通人具备了更高的素养。“通人”之“通”是在通览基础上的通达识见,并且具备着“治国肥家”、“刺世讥俗”的潜在能力。通人尚且如此,作为“采掇传书以上书奏记”(37)的“文人”,当然更要“好学勤力,博闻强识”(38)了。

注释

①许慎:《说文解字》,中华书局,1998年,第185页。

②③⑤⑦⑧⑨⑩(11)(12)(13)(14)(15)(16)(17)(18)(20)(21)(22)(23)(24)(25)(26)(28)(29)(30)(32)(33)(34)(35)(36)(37)(38)王充撰,黄晖校释:《论衡校释》,中华书局,1990年,第867、867、1180、1116、1117、539、552、541、607、581、607、611、1202、613、856、870、611、1084、1197、381、617、1149、612、1117、612、613、609、1197、604、604、607、606页。

④钱钟书:《管锥编》,中华书局,1986年,第1504页。

⑥蒋祖怡:《王充的文学理论》,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36页。

(19)(日)青木正儿:《中国文学思想史》,春风文艺出版社,1985年,第37页。

(27)王慧玉:《王充文学思想研究》,岳麓书社,2007年,第208页。

(31)黄霖等:《原人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362页。

责任编辑:一 鸣

猜你喜欢

王充文质功用
描写生动 文质俱佳
清明节气的形成及农时功用
酷爱学习的王充
道安“五失本”中的文质思想
弟子规·出则悌(七)
文质相合 淡泊自守——張世刚书品小议
王充路
古诗文用典功用略谈
风药之功用辨析
浅论王充人性论非“性三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