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媒体著作权保护面临的际遇及其路径选择
2018-08-16岳宇君张耀珍
行政与法 2018年3期
岳宇君 张耀珍
摘要:信息技术的发展使我们置身于微媒体时代,微媒体在提高信息流通速度的同时也成为侵权的滋生地。著作权侵权问题就是其中之一。本文分析了微媒体给著作权保护带来的挑战以及现有法律存在的不足,在此基础上从较优监管选择、明确监管对象、完善监管体系、加强立法、界定运营商法律责任及重视数字媒介素养教育等方面提出了优化路径,以期为微媒体著作权保护提供借鉴。
关键词:微媒体:著作权:监管
中图分类号:D923.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18)03-0119-05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信息传播技术的快速发展,Whatsapp(美国)、Line(日本)、KaKao Talk(韩国)及微博、微信(中国)等微媒体应运而生。据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调查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2月底,微信、微博用户使用率分别为85.8%、37.1%。作为即时信息分享、传播和获取的平台,微媒体加快了信息流通速度,使用户相互沟通的真实感得到提高。但同时,缺乏系统的审核机制且发布具有较大隐蔽性也使得微媒体难免成为著作权问题的滋生地。如“郑渊洁、李开复等名人控诉微博被抄袭”“杨迪拍摄的‘北京地铁瀑布照被擅自使用”“作家六六博文未经许可被《读者》出版刊登”,等等。对此,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相关政策以规范微媒体,如北京市制定的《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微博运营商也通过发布公约力图维护社区秩序,如《新浪微博社区公约》《微博版权保护公约》等。规制政策的出台、平台规约的拟定等对微媒体规范化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实践效果并未达到预期,尤其是司法实践中各类实体与程序问题亟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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