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校园网络借贷法律监管问题研究
2018-08-16
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 2018年4期
[长春理工大学 长春 130022]
我国大学生金融贷款的初始形式是信用卡贷款,自2009年起,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明确规定了限制大学生信用卡的发行。自此开始,大学生金融贷款途径断裂。同时,以此为契机,各个互联网借贷公司看中校园市场,并迅速的将校园网贷在全国大学校园范围内推广。据调查,2017年度仅仅是使用过分期付款类网贷的大学生比例就高达21.3%。蓬勃发展的校园网贷为大学生网络借贷提供了便捷,也不可避免的带来了难以预测的风险,近几年因校园贷款而引起的恶性事件屡见不鲜,引起了社会公众对校园网贷的高度关注。面对突如其来的校园网贷风险问题,分析如何完善我国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制度,思考如何将校园网贷的风险防控做到实效,成为法律界及金融界研究的重点。因此,对校园网贷的法律监管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具有积极意义。
一、校园网贷概述
(一)校园网贷内涵分析
1.校园网贷的概念
网贷全称网络借贷,外文名peer to peer,即是个人对个人之间通过互联网中介平台发生的借贷关系,是互联网金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网贷的概念最早起源于英国,是由英国人理查德杜瓦、詹姆斯亚历山大、萨拉马休斯和大卫尼克尔森四位年轻人共同创造的。2005年3月他们创办的全球第一家P2P网贷平台Zopa在伦敦上线运营。2006年开始引入我国,2007年国内首家P2P网站“拍拍贷”在上海成立,但刚开始并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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