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秩序的革命者
2018-08-15邵丹王宏宇
人民音乐 2018年5期
邵丹 王宏宇
斯特拉文斯基音乐美学理论中强调了秩序与自由的概念,所谓秩序指的是音乐创作过程中所要依据的条规、约定、风俗、传统等需要艺术创作主体所遵守和执行的一些限定条件,自由指的是音乐家的创作自由,它们之间的关系往往是相互对立相互否定的。在艺术理论史上关于这对概念的直接或间接讨论从未停止过,在斯特拉文斯基的理论著作中自由与秩序的关系问题也被作为一项重要的议题被予以讨论,其表述主要集中在《音乐诗学六讲》(以下简称《六讲》)的第一、第二和第三讲中,散见于其余三章以及他的另外几部著作中,对一这对概念的探讨是斯特拉文斯基《六讲》整体思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很多研究资料都已将作者对这对概念的辩证关系做了一定的阐述,但仍没有涵盖这一问题的全部,作者是将这两个概念放在理论背景之中进行的。他对二者关系的论述囊括了对二者的概念内涵、效用范围、自身价值和对二者关系中对立性结构的解决等一系列问题的解答,它实现了自由与秩序概念对立性问题在哲学、美学以及艺术创作实践三重学科意义上的解决。基于此,本文以《六讲》为基础,结合斯特拉文斯基一生三个时期的音乐创作和斯特拉文斯基其他音乐理论著作展开,力求对相关问题做出较为深入和全面的阐述。
一、音乐创作中自由的确立
艺术家在音乐创作中是否具有纯粹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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