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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型行政执法规范模式研究

2018-08-13李小媚

法制与社会 2018年17期

摘 要 服务型行政执法由河南省首创,所以重点研究河南省相关经验对于研究服务型行政执法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服务型行政执法中要正确处理好服务和执法的关系,严格执法、优化服务,服务与执法并重。努力做好服务和管理相结合,执法和为民相结合,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关键词 服务型 行政执法 依法行政 服务为民

基金项目:本文是福清市宏路街道委托的“基层政府法治服务型行政执法问题研究”课题的成果,项目编号:HX201518。

作者简介:李小媚,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讲师,研究方向:行政法。

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6.180

从2012年至今,经过6年的创新实践和推进,河南省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的道路上走了很长一段时间,他们不断将服务型行政执法作为全省法治建设的重点,他们不断秉持依法行政、行政为民,他们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这条道路上,他们取得了明显成效。所以重点研究河南省相关经验对于研究服务型行政执法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河南省各市县服务型行政执法经验要义

自2012年以来,河南省各个行政职能部门统一部署、步调一致,结合本部门具体特征,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服务型行政执法经验,我们有必要逐一观察这些有益经验,寻找其中可以广泛推广、广泛传播的智慧之举。

(一)省级单位的有益经验

司法行政联结司法和行政,具有特殊性,其职能兼具司法服务和行政调解,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任务艰巨,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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