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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北农村社区矫正现状与对策研究

2018-08-13吴奇

法制与社会 2018年17期

摘 要 江苏省作为我国第一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试点的省份,在制度建设、成立工作机构和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以及苏南、苏北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巨大差距,导致苏北农村社区矫正工作还存在不少的问题。本文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提出苏北农村社区矫正工作应提高社会参与度、组建专业化社区矫正队伍、丰富及改进矫正措施等改善对策。

关键词 农村社区 社区矫正 苏北

基金项目:本文系“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项目编号:SJCX17_0549)的研究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吴奇,江苏师范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6.170

社区矫正是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社区矫正不同于监禁矫正,因其非监禁刑罚的性质,可以依托社区资源及社会力量,对犯罪人实施惩罚和帮助,以促进犯罪人守法生活,以此来达到矫正目的。社区矫正在实现使犯罪人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的基础上,还能提高社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同时达到犯罪预防,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由社区矫正的特点可以看出,社区资源的丰富度及社会力量的参与度对社区矫正的实施及效果具有很大的影响。而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重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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