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震灾害事件应急管理制度研究
2018-08-13饶健曾彤
行政与法 2018年6期
关键词:管理
饶健 曾彤
摘 要:地震灾害事件应急管理制度作为自然灾害事件应急管理的重要方面,必须按照预防、准备、反应和恢复的全过程周期理论,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地震灾害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应遵循常规与应急相结合、协同合作、权利保障的原则,做到常规管理和应急管理相结合,以符合地震灾害的周期性特征;通过加强协同合作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效率;在应急状态下注重保障公众的基本权利。同时,应建立和完善预案预警、紧急行政、政府协议、信息公开等地震灾害应急管理法律制度,以促进自然灾害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制化进程。
关 键 词:地震灾害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全过程周期管理理论;应急法制
中图分类号:P31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18)06-0042-10
收稿日期:2018-02-27
作者简介:饶健(1992—),男,四川自贡人,四川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灾害法学;曾彤(1963—),女,四川成都人,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学。
引 言
地震灾害事件是指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力量而使生态环境、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社会公共秩序遭受破坏或损失等不良社会影响的自然灾害公共事件,具有突发性、难以预测性和巨大的破坏性,其在国家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居于重要地位。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在我国起步比较晚,2003年的“非典”既是我国通过法制手段解决突发公共事件的开端,也是我国应急管理学科诞生并取得长足发展的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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