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创人类美好未来
2018-08-13谷曼
行政与法 2018年6期
摘 要: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同志站在历史和时代的制高点上,明确提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这一思想内涵丰富而深刻,意义重大而深远,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习近平同志深刻总结国内外历史经验、深入思考人类前途命运的智慧结晶。这一思想顺应和平发展的时代潮流,符合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期待,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
关 键 词:党的十九大;人类命运共同体;全球治理体系
中图分类号:D9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18)06-0007-07
收稿日期:2017-12-16
作者简介:谷曼(1977—),女,辽宁葫芦岛人,中共吉林省委黨校(吉林省行政学院)党史教研部副教授,历史学硕士,研究方向为党史党建。
“人类命运共同体,顾名思义,就是每个民族、每个国家的前途命运都紧紧联系在一起,应该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努力把我们生于斯、长于斯的这个星球建成一个和睦的大家庭,把世界各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成现实。”[1]2013年3月,习近平同志当选国家主席后首次出访便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的演讲中指出:“这个世界,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生活在历史和现实交汇的同一个时空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2]这是中国首次明确地向世界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倡议。五年来,习近平同志在一系列双边和多边外交场合多次提及“命运共同体”,从国家间命运共同体、区域内命运共同体到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超越民族国家和意识形态的“全球观”,充分表达了中国愿与各国携手共建美好世界的诚挚愿望,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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