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出现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018-08-11东寰睿
课程教育研究·学法教法研究 2018年18期
关键词:对策
东寰睿
【摘要】目前各种药物种类不断被研发出来,药物出现的不良反应就越来越多,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是在实际的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中还有很多局限性问题存在,影响工作的顺利开展,本文首先阐述了目前ADR监测工作的情况以及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并对实际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采取了相应对策,对提升药品不良反应问题处理质量,具有一定的促进意义。
【关键词】药品不良反应 监测 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2.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8)18-0295-02
ADR(Adverse Drug Reaction)是药品不良反应的英文简称,指的是患者在按规定剂量正常用药的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损害健康的症状。我国ADR监测工作起步较晚。1988年,卫生部药政局组织部分省、市的若干医疗单位开展了ADR报告的试点工作。1989年,卫生部成立了ADR監察中心。1998年3月,我国正式加入WHO国际药品监测合作中心,成为第68个成员国。1999年,原卫生部ADR监察中心更名为国家ADR监测中心,设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我国ADR监测工作经过了20多年的探索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制约其深入发展的因素也逐步显现。
一、目前ADR监测工作的情况
1.法律法规相继出台
我国非常重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因此相继颁布了《ADR监测管理办法》、《药品管理法》、《中医药条例》等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2004年3月我国颁布的《ADR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在2011年对其进行了重新修订,这也表示我国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越来越重视,逐步使这项工作走向科学化和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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